喜欢吗?
恩,确实很喜欢。我喜欢玫瑰金色的首饰,也喜欢小兔子。
他对我的喜好似乎很了解,每次送我的东西总是我深深喜欢的样子。我想起他那次在电影院给我夹的小兔子玩偶,又想起之前收到的那束点缀着兔子玩偶的鲜花。现在我百分之百确定,送那束花的人,就是他。
今晚黄璐在追的是女主失忆的戏码,见我回来只是敷衍地打了声招呼,又穿越回她的二次元世界里。
看着电脑屏幕上正在寻找记忆的女主,我的脑海里有一个恐怖的念头一闪而过:我是不是,也丢失了自己的一部分记忆却还浑然不知?
脑洞瞬间大开:也许很久很久以前,我和秦乐天曾经是一对恋人。当然,必须是他先追的我,谁让我这么沉鱼落雁闭月羞花。而我因为被君昊伤害,疗伤的最好方法就是我再去伤害别人。于是,主动送上门来的秦乐天就成了炮灰。我们在一起后,他掏心掏肺地对我各种好,而我却没心没肺地对他各种坏。最后,我还是嫌他腻歪,将他无情抛弃。所以,他后来的女朋友全是相貌平平——这都是因为被我这样国色天香的美女伤害过的缘故
几年后,我出了点意外失忆了。当我们再次相遇的时候,我竟一点都不记得他了,这让他非常生气——过去的我伤害了他还一笑而过,现在的我竟然还装作从来不认识他的样子。所以,他更加讨厌我,想着法子对我各种折磨。但在和我相处的过程中,他发现我的确是失忆了,而且觉得失忆后的我变得比原来可爱多了。于是,他就情难自已,再一次爱上了我。这也就可以解释他在卡片上写的那句“爱上你是我情非得已”,真真是情非得已、虐恋情深啊!
我天马行空地编排着自己失忆的戏码,感动得一塌糊涂。最后,我深深地觉得自己绝对有当编剧的潜质。
人在夜里的时候总是喜欢胡思乱想,第二天早上我一觉醒来,觉得自己昨晚编排的剧情实在是有够脑残够离谱的。难怪人家都说近墨者黑,我决定以后和“脑残剧小天后”黄璐保持适当的距离。
接下来的一周,我的日子有些不大好过。因为秦乐天这个丧心病狂的家伙,竟然逼着我每天晚上加班写论文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