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了费伯这个名号的传承。
这就像是楚国之前灭掉陈、蔡之后,让楚平王担任陈公、蔡公是类似的道理:陈、蔡这两个国家亡了,但是春秋时候的法理还在,楚公子弃疾担任的是这两个法理之上的陈公和蔡公。
如果是季孙氏以自己的封地费邑称国,那就是“僭越”。
如果是借用费伯这个已有的法理,称国,名义上做鲁国的附庸国,那就不是“僭越”。
当时三件还未分晋、田氏尚未代齐,这天下的周礼制度,实在是不好直接弄得太过张扬违背。
此时天下已乱,早没有楚伐随随还能只问一句“我无罪”的礼法深入人心了,这种名义上的附庸关系早就不存在了。
现如今各大国都在变法,求强,但是对于费国这样的小国而言,却没有任何变法的驱动力。
如秦、楚、赵、齐变法,那是诸国自身还有底子,变法之后可以争雄天下,君主尚有雄心。
可费不过数邑之国,北有齐鲁、东有蛮越、西有宋墨、难有荆楚,而且国小民少,国君也根本没有什么雄心,也根本不敢有。
富国强兵便是强十倍二十倍,还不够齐楚魏一只手捏的。
这种状况下,贵族们当真是醉生梦死,彻底堕落。
每日想的就是那些蝇营狗苟的私利,除此之外实在是没有什么可琢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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