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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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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50(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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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早该明白的,他和林路之间的差距,要追上那么优秀的他,他真的一丝一毫都不能懈怠,每一天都要拼命的努力。

    方铮的成绩虽然有进步,但也就那样,在十二班能拿个第十名,放到全年级,那就是三四百名去了,离要追上林路还差了条世纪大鸿沟呢。

    林路因为这次考试,名气在学校里越来越大,桃花也越来越他妈多,每天一进教室,就能在抽屉里看到各式各样的情书,除了当初李思媛那封情书,林路收到的每一封情书基本上都会看的,虽然那些落款大多数都是林路不认识的女生,但他一般看了都不会扔的,处理方法就是拿回家一块和以前收到的情书收到一个盒子里去。

    不是为了多年之后看到能感慨一下自己当年也是那么受欢迎有那么多人追的,也不是为了在很多年后能矫情的摸着盒子叹着气说这是我的青春啊,而是他觉得,每一份心意,就算他不能回应,那也不应该践踏,不能珍视,那也不应该无视。

    每一份鼓起勇气的心意都值得被好好对待的。

    李思媛那份,因为有方铮的参与,所以不能算进这里头去。

    林路这些桃花方铮哪一个不知道,甚至连林路把情书拿回来收到一个盒子里这事儿方铮都知道,林路跟他解释过拿回来的原因,他表示理解之余,心里跟同时砸了千百坛陈年老醋一样泛酸,但那也没办法,至少值得庆幸的是,林路不还都没有回应吗?

    方铮既然决心要追上林路,平时有不会做的题,方铮也不再别扭了,直接拿上作业就去林路家找人问题去了,要不就直接回去就和林路一块儿到他房间去写作业。

    他发现忍耐力这种东西是能练出来的,只要你想忍,就没有忍不住的。

    就像他现在仍然还是会有看到林路诱人的一面的时候想把他压到身下的冲动,但在林路触碰他的时候,却不会再像最初一样僵成电线杆子了。

    但各自心怀鬼胎的两个人每天黏一块儿的滋味还是实在不太好受。

    心怀鬼胎还得分出心思来对付难题的滋味更加不好受。

    简单干净的房间里,白色宽大的书桌旁,方铮趴在桌子上,懒洋洋的划动着手中的笔,和那几乎变态难度的化学题死磕。

    林路就坐在他的旁边,两个人的椅子相距不过三十厘米,他很认真的低着头,修长的手指握着的笔写出来的每一个字都是苍劲有力的,哪怕成绩已经相当优异了,林路还是每天都很认真努力的在学习着。

    像真的能在学习中发现无穷的乐趣似的。

    “啊……”方铮长长的叹了口气,“怎么我就觉着这题目就像是道菜,怎样我都觉得它食之无味,你却很食髓知味一样,林路,你真的很喜欢学习吗?”

    “我也没觉得有多食髓知味,”林路停了笔,看向了方铮,“我也不喜欢学习,甚至除了对……我甚至对任何东西都没有什么追求和向往,学习对我来说就像是一个任务,就像是小时候老师说今天回去要好好把课文背了才能出去玩儿一样……它在我眼里就是一个任务,小时候,完成背书这个任务,是为了能拿到出去玩儿的报酬,初中的时候,把每一件事都做到最好,也因为是把他当成为了能让爷爷爸爸妈妈他们高兴的任务,现在,努力学习,然后考一个好的大学,就是为了以后能拿到一份好的工作,能为我的人生负责。”

    “当然,我可不是想要你把学习当成一件机械的任务,如果可以,我还是希望你能喜欢学习,毕竟喜欢学起来和当任务学起来,那种感觉是完全不一样的。”

    “我还好吧,现在不讨厌学,就顶多是对学理科实在是培养不出什么太大的兴趣而已。”方铮心里挺惊讶的,他一直以为林路是很喜欢学习才学习,没想到学习在他眼里竟然就只是一个任务而已。

    “你这么聪明,”林路接着说,“要是没以前那些堕落事儿,一步一步沿着循规蹈矩的道路前进,估计现在坐在学生会主席位置上的那个人,就是你了。”

    “不会,”方铮笑笑说,“我可不聪明,论起来我见过最聪明的人就是方桉了,他这次月考全班第五呢,我补了一个寒假课才全班第十,他玩了一个寒假都能全班第五,这还是因为他之前比我浪得还欢,他要是真循规蹈矩起来,现在坐在学生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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