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转笔,就是在行笔过程中不断搓捻笔杆的一种笔法,跟在初高中里流行的装逼游戏并不是一样东西。
但凡书法大家,家中必有转笔绝学传下来。例如王羲之,他就留下了著名的《笔势论十二章》。
不过白檀溪认为,写字这件事呢,和码字一样,都是看人天赋的。像他这样练了几年只能勉强做到字迹能看的手残,今天居然要在大庭广众之下直播写毛笔字,想想都觉得很丢人。
在白檀溪看来十分羞耻尴尬的默写行为,到了直播间观众们的眼里,一下子变得高大上起来。
没办法,文院长出的题目他们也看了,一条都不会,不服不行。
出于对文化人的崇拜,直播间里一部分的观众已经主动地戴上了长达二十米的粉丝滤镜。
啊,我们溪酱就是这么的牛逼!
我们溪酱长得超好看,用刷子写字也好看!动作辣么娴熟,一看就是练过的!
啊,我们的溪酱还辣么的有文化!
为了卖弄才华,彰显自己有文化,稍微懂点这方面知识的有志青年不停的在直播间里指点江山,看得其他吃瓜群众一愣一愣的。
有志青年一号:“溪酱刚写下的这句‘太华夜碧,人闻清钟’出自唐朝司空图的《二十四诗品》,说实话如果不是我最近在写论文,我根本翻不到这本书。”
吃瓜群众:……那是什么书?我是文盲,根本没有听说过呀!
有志青年二号:“……用刷子写字是什么鬼?那个叫毛笔好不好,是古代文房四宝之一。”
吃瓜群众:……略、略有耳闻!
有志青年三号:“目前,白同学已经默写到宋词部分了!其实我也一直很喜欢周邦彦的这句‘家住吴门,久作长安旅’呢。”
吃瓜群众:???不明觉厉!
作者有话要说: 上一章提到的那一首歌,真的不是忐忑,感兴趣的亲去网易云音乐搜索第五元素,三个单词的那首就是。这是电影第五元素里面的一段歌剧,由女高音和电子音合成,主要是我比较喜欢花腔所以提了一下!欧洲中世纪曾经很流行将没有过变声期的男子进行阉割,这种就是阉伶,阉伶歌手唱花腔非常厉害,有部电影叫《绝代妖姬》,里面的歌都很好听就是剧情太尼玛……
orz本章写毛笔字描述参考了王力古代文化常识和一些网络资料,摸着良心说,我特么字,巨丑,尤其毛笔字。
第81章 我做o你当a 并肩行过山与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