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个天才。他出生不久就会记事。他十五岁就上了大学,十八岁就在警队实习。他大学期间的所有能够拿到满分的课程都是满分,他的记忆力好到能清晰记起十年前的东西。
他偏偏选择了一条让自己不得不走向灭亡的路。
沈晾在洗手间里呕吐。晚饭没有吃多少,但是吐出了更多。旁辉看他洗手擦脸,将刘海都打湿了。旁辉拿起毛巾帮他擦手擦脸,沈晾安静又呆滞地垂头看着旁辉的腹部。旁辉经常替他干这些事,沈晾能做的、不是非旁辉不可的事。
沈晾坐到床上开始写日记。
旁辉取出了一本书,看了一会儿,就放下了,目光落在沈晾身上。沈晾写的字不是很好看,有些凌乱有些潦草。他的手很瘦,用的笔很细,字迹看上去有些神经质。旁辉没有偷窥他写的东西,只是长久地看着沈晾。沈晾被他看了一会儿,终于忍不住抬起了头来,皱着眉头说:“你看我干吗?”
“没干嘛。”旁辉说
沈晾瞪了他一眼,又继续写起来。旁辉做事光明磊落,要干什么都会跟沈晾说,因此他没有避着旁辉写日记,因为他知道他不会刻意去看。
被认为光明磊落的旁辉摸了摸自己的鼻子,决定把自己偷偷看沈晾曾经日记的行为隐瞒到底。
酒店的大床房只有一床被子,就和小章家一样。被子薄而硬,有点儿发潮。沈晾躺下的时候靠近旁辉,旁辉伸出手让他枕在自己的手臂上,心脏不断加快跳动。
沈晾柔软的头发窝进他的脖子里的时候,旁辉的拳头都握了起来。他像标兵一样贴在身侧的手捏了几下,有些僵硬地放到沈晾的腰上,接着贴到了他体温之后仿佛获得了一种准许,他的手掌向上抚摸上去,贴在了他的背上。
沈晾像是之前一样,将腿伸进了旁辉的两个膝盖之间,接着一动不动地睡了。
旁辉异常艰辛又异常温馨地睡了一觉,第二天他决定还是尽快和沈晾离开b市。b市对沈晾来说太过喧闹也太过拥挤了。
沈晾吃了半个包子之后便看到旁辉放下餐具去退房。旁辉带着沈晾下地铁,还没有告诉他他们接下来就要离开b市,便发现前方被堵住了。
下行非常缓慢,拥挤的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