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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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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31(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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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成了《盗墓笔记》的第一章。

    我记得故事的第一章有三千多字,我只写了不到半小时,没有任何修改,我把它贴到可大家可以看到的地方,然后用衣领包着头,躲起来竖着耳朵,希望能听到一些喝彩的声音,满足自己的虚荣心。

    这一听就是五年,五年之中,我经历了改变,是自己之前完全无法想象的。而如今,我再回头去看之前那个自己认为非常低下的追求的时候,却发现那已经变成了当前最高尚的口号。

    史蒂芬在《黑暗塔》的序里曾经说过:我写这本书,赚了很多的钱,但是写作这本书最初的快乐,和钱一点关系也没有。五年之后我已经成了所谓的畅销书作家,但我很庆幸,我最开心的还是在网络上那个不起眼的地方,听到一些喝彩的声音的时候,而在写完的这一刻,我更加期待那个时候。

    关于这本:

    其实,我想说的是,当我写第二本的时候,我已经有一种强烈的感觉,这已经不是一本了。我总觉得有一个世界,已经在其他地方形成。因为我敲动键盘,那个世界慢慢地长大、发展,里面的人物也开始有了自己的灵魂。

    在我十三岁的那年,我看了大仲马的传记,里面写到了“人物都活了”。当时大仲马写《三个火枪手》的第三部的时候,里面的一个人物死亡,他边哭边写,把稿纸都哭湿了。我当时觉得特别的奇怪,怎样一种状态,才能让作者可以以这种方式去写自己的人物的死亡呢?

    我尝试展开各种想象,都没有结果,一直到我自己开始写这本,并且,开始有意识的地赋予人物不同的性格赋予他们不同的人生经历。慢慢地,我就发现,故事的情节开始出现一些我自己都无法预测的变化。很快,这个人应该说什么话,应该做什么动作,我都无法控制了。

    我发现了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只要先建立一个场景,比如说大雨,把这些人物放到这个情景中去,他们会走到各自的位子上,做他们应该做的事情。我无法把其中任意两个人的位置对调,因为那样会出现无法调和的违和感。就算我强行对调了其中两个人物的行为,我也会在日后得到一个重合的现场,谁先说话,谁后说话,谁来活跃气氛,谁在神游天外,一切都已经有了定论。

    我什么都不用思考,只需要看着他们,就能知道故事情节的走向。

    他们真的活了。

    在后来极长的写作过程中,我从一个作者,变成了一个旁观者。我在上帝的角度,观察每一个人的举动,慢慢地,我甚至能看到他们很多轻微情绪和行为的来历,是他们童年的某一次经历。比如我真的可以通过胖子抖烟灰的时的动作,看到他以往的一切,他的痛苦,他的沧桑,他的一切。

    一花一世界,一树一如来。我可以把一个场景不停地倒转、反复、在其中任何一个角度去观察,甚至能看到现场所有人的心理活动,几个人的情绪同时在我心中走过。

    我想很少能有人领略这种快感。在写“大闹天宫”那一段的时候,我仿佛就在新月饭店的包厢里,我仿佛可以从楼上走到楼下,看着四周的人一片混乱。在飞溅的碎片中,打斗的人群中,我随时让一切停顿,随时倒转一个时间,随时贴着人物的内心,体会他们心中的所有情绪变化。我可以把眼前的一切以一秒一帧的慢速度,慢慢地往前推进,然后蹲在地上,看里面人物表情缓慢变化。

    这本书中的整个世界,对于我来说,是真实存在的。他的每一个细节都是真实的,是无法改变的。我已经建成的部分,坚固的犹如现实。虽然说我是这本的创作者,但是当一切都走上了轨道,我对于这个的世界,开始有了极度的敬意。

    关于的故事:

    最早发生的事情,是在长沙的镖子岭。

    新中国成立初期,几个盗墓贼从战国古墓中盗出了本书中最重要的物件——战国帛书。这是吴邪爷爷上一代也就是狗五爷年少时候的故事。当时还没有江湖上的排行,比较有名的一共九个人——陈皮阿四、狗五、黑背老六、等等,其中最末的是解阿九,也就是解连环的老爸。后面也有所谓的十爷、十一爷,那被认可的范围就很小了,都是自己或者手下的人封的,说到外面别人都不知道。

    有人说陈皮阿四现在九十多了,五十年前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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