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诸葛霄低头看了语霄一眼,目光是他少年时不曾沉淀下的柔和。
语霄今年已经七岁了。他一落地,就成了没人要的孤儿,被医院送到了孤儿院。两岁多的时候,语霄被乔亦初抱回家,从此便成了他们两人的儿子。
语霄跟乔亦初姓,全名叫起来,就是乔语霄。原来的版本更简单粗暴一点——乔与霄。诸葛霄说不行,秀恩爱死得快,还是低调点比较好。最后折中取了个谐音。语霄,语霄,好像是个男孩女孩都合适的名字,还挺好听。
语霄已经上小学一年级了。刚抱回来那会儿,分明连路都不会走,只会攥着小拳头咧着嘴笑,露出一口整齐白净的小乳牙。
诸葛霄没想到现在这小子居然连七夕都知道了,而且还问他要不要和乔亦初去约会。学校里教的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
诸葛霄把人抱起来,左肩上挂着语霄小小的书包。
“七夕是什么呀?”他点了点语霄肉呼呼的脸颊。
“七夕是牛郎和织女约会的日子。”语霄一个字一个字的往外蹦,严肃的像是上课回答老师的问题。
诸葛霄满脸黑线,“告诉爸爸,是谁教你的?”
“张老师教我的。老师还说,一定要让爸爸妈妈在七夕那天出去玩,这是家庭作业!”说罢,环着诸葛霄的两只小短手开始撒娇似的摇啊摇,“小爸爸,你一定要让大爸爸带你出去玩,不然我这星期的小红花又要没了!”
“你怎么知道是大爸爸带我出去玩,不是我带他出去玩呢?”
语霄认真想了一会儿,掷地有声的回答,“因为大爸爸比你有钱,你比帅!”
“……臭小子我告诉你你这星期别想喝旺仔牛奶了!”
“……”
诸葛霄接了语霄回家,阿姨已经准备好了晚饭。但乔亦初还没回来。这是正常的。诸葛霄让语霄肚子饿了就先吃,他自己则像往常那样,钻进书房里继续处理那些永远处理不完的公司文件,顺便等乔亦初回来。乔亦初一毕业就十分顺利的到了那所全国万千大学生就算挤破头也想钻进去的投行工作,忙起来来喝杯咖啡的时间都没有,加班到深夜是常有的事。这大概算是百万年薪的必须代价。
然而让诸葛霄意外的是,今天乔亦初居然比平时下班早了很多。
但他却不是回来吃饭的。
乔亦初刚把东西放下,就吩咐阿姨把他出差用的那个行李箱拿出来。
“要出差?”诸葛霄尾随他进到卧室。
“嗯。”乔亦初蹲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