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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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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5(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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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色?不然为什么叫口红?

    “红色的。”

    “具体呢?”

    老哥过来了,懒洋洋地搭上我的肩膀,柜姐露出一个假得过头的笑容:

    “先生有需要什么帮助的吗?”

    “没。”

    那柜姐热情洋溢地为我介绍,这只口红是什么色,那只是什么色,借此机会一直偷瞄我老哥,当我瞎吗!我努力回忆那根被玩秃的口红,和指甲油的颜色一样红得梦幻,我不知道是因为这种红本身就美,还是因为涂在林追的身上而显得迷人。

    说不出确切的形容词,我只能这样描述:你撕手上的倒刺时,撕出血的那种红色。于是柜姐拿了几根涂在手臂上给我看,都不是原来的颜色,我不耐烦了,挑了根最贴近的就走了。

    “你要买给谁啊?”

    老哥明知故问,所以我不回他,顺便把装口红的袋子给扔了,把口红塞进裤口袋里。

    我坐在副驾驶座上,手里提着大包小包,脑袋抵在车窗上看夜景,车玻璃是冷的,连带着我的额头发凉,寒意一阵阵地从身体里涌出来。老哥在边上啧了声,白养你这么大了,鞋也买了表也买了衣服也买了,是不是要再给你买个老婆你才满意?

    我不要老婆,我要林追。

    周日林追依然没有回我的消息,操`他妈,老子忍耐也是有限度的,就骑了自行车风风火火地去他原来的出租房里找人,那间屋子换了新房客。

    我不知道该去哪里找他了,很烦,就在便利店里买了根冰淇淋,我喜欢在大冬天吃冰淇淋,冻得牙齿和舌头失去知觉,从中获得一种极度刺激后而麻木的快感。我撕着脆皮筒外的包装纸,从这一刻开始疑惑:为什么人与人之间的联系会脆弱到这种程度?……噢,还有个徐星元,可我实在不想去找他,这样吧,如果星期一林追没去上课,我就拉下脸去问徐星元。

    我好想林追,我想把他抱在怀里为他涂指甲油,把他的手脚指甲涂得猩红,我们赤条条的缠在一起接吻,做`爱,他累坏了,伸着细长的手脚躺在地上,我用口红在他身体上写满萧琅专用,给他拍很多很多照片,他是件怎么拍都很完美的艺术品,所以眼光也很高,他枕着我的胸口,对洗出来的相纸品头论足……这个幻想太过真实,真实得好像它成了一段浪漫的回忆而不是想象。

    很不幸的,我失眠了,煎鸡蛋般的在床上翻来覆去,满脑子里的是林追,想得我快吐了,却还是牢牢地扎在我脑海里,嵌得很深,怎么都拔不出来,好神经。

    放在床头的手机开始震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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