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像何遇君爱得这么勇敢又奋不顾身。总说真爱无价,但事实上大部分人的爱永远都是用价值来衡量的,否则就不会有“值不值得”的说法。这样的爱在孟潜声眼里很世俗,但真实。打个不好的比方,就像在菜市场买了根萝卜,你知道它是你的;何遇君的爱像凭空出现在兜里的金子,很珍贵,很稀罕,但永远让人担心它会在下一刻不翼而飞。偶尔他甚至觉得何遇君爱的不是他,他爱的是自己。像一个极度自恋的人,需要一面漂亮的镜子,何遇君珍惜这镜子,却不因为真正爱它。
但只要何遇君说爱他,这些疑虑全都烟消云散了。孟潜声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迷恋何遇君这种理想主义的爱。
他有时恨透何遇君的理想主义,有时又爱极了他这点天真。
二十七
孟潜声问过何遇君,他还是没有给自己答案——为什么他们俩都不说一辈子的话。
现在的孟潜声不想再追问这些了。
人们一上来就要求一生一世的爱,仿佛彼此给出了承诺,就真的能共度一生。孟潜声想,倒不如他跟何遇君这样,不知道哪天会分开,所以现今的每一天都尽力地去爱对方。
他觉得自己现在可能算一个乐观主义者了。
二十八
这是他们三十三岁的春天的某个午后。
温宝荣已经二十二斤了,孟潜声不许它随便跳到人身上去。这天出太阳,半个客厅都明晃晃的,他还是怕晒,坐在阴凉处看手提电脑,手里的橡胶鲤鱼扔到另一头,温宝荣兴奋地扑过去,叼回他身边,瞪圆了眼睛等着他。
孟潜声有点无奈:“你怎么这么爱玩儿这个啊。”
温宝荣见他不动,两条前爪搭上他的腿,轻轻地叫了一声,催促他。
客厅另一头的何遇君笑了一声,说:“狗变的。”
孟潜声把鲤鱼扔到何遇君身边,何遇君捡起来,温宝荣跑到他怀里打滚。何遇君赶它,笑骂:“走开,沾我一裤子毛。”说完把鲤鱼扔到旁边,温宝荣叼住,也在温暖的地板上躺下来,来回慵懒地扫着尾巴。
何遇君又把书捡起来,发觉孟潜声仍在看他,抬头一笑:“你看什么?”
孟潜声笑着摇摇头。
他瞥见何遇君看的是莫泊桑的《一生》,不由想起书里的最后一句话。
“你看,人的一生就是这样,不见得太好,也不见得太坏。”
(全文完)
作者有话说:
番外最好结合正文,完全是片段式的。笔力有限,希望番外能够让大家从另一个角度理解孟潜声这个人物的想法。主角我都爱,我不承认他是渣男!
第65章 后记
第一次写这么长的故事,全文305万字,第一感想就是“我x,我也是写过几十万字的人了”。我平时都是写点脑洞自娱自乐,从来没有填完坑,这个故事是第一次发在公共平台上,也是我第一个写完的故事(感动)。
这个故事最早只是练笔,我基本没写过现代背景的故事,也没有写过第一人称,这次纯粹属于尝试,全程没有任何大纲,因为故事简单,人物也少,所有的情节都是写完一章后在脑子里设想后来的发展,以后不敢不写了。
这篇文呈现这样的风格跟最早设想的结局有关系。这个脑洞最早想出来的时候,我正好处于情绪的低潮期,有发泄性质,现在温卓的结局其实是最早我想的何獾的结局。本来我想的是虽然有孟潜声的陪伴,但何獾并没有从病情中走出来,自杀了,整个正文类似他的回忆录,最后一章用孟潜声读完了他留下的东西,参加葬礼作结,后来觉得不太符合核心价值观所以强行改成了he(……)。
因为这个缘故,全文的叙述口吻是很明显的过去式,很多地方穿插了“现在”的何獾对“当时”的看法,时间也故意模糊了,基本没有具体日期,突然的插叙回忆比较多,特别是每一章的开头和上一章基本接不上,因为早期是想营造一种主角漫无目的地回忆自己前半生的感觉,主角是在精神病院住院的闲暇时写的,所以没有写得非常连贯,呈现一种存在于脑海里凌乱的画面感。当然最后究竟有没有达到这种效果,就不是我自己可以评判的了。
关于文中出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