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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1(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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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干干净净的。

    结果任明卿竟然犹豫了。

    庄墨意识到不对劲:“你跟谁家签过约?签了什么约?”

    “我忘记了……”

    庄墨头都大了,放下电话去徐宅接了他回家。任明卿走进自己的卧室里,开始翻箱倒柜找合同。

    庄墨有点后悔自己怎么没把这么重要的事情调查清楚。这个年头,作者遍地跑,文学网站、文化公司也遍地都是,大家为了求发展,四处圈作者,单个作者面对平台始终处于一个比较弱势的地位,霸王合同司空见惯、层出不穷。他以为任明卿自写同人被掐退圈以后没有写过东西,没想到竟然还有这么个坎等着他。

    任明卿有洁癖,习惯性地把自己的东西整理得井井有条,很快找到了那份合同。他拿给庄墨一看,庄墨差点没昏过去——任明卿签了静水文学网!

    任明卿看庄墨仔细着合同条款,表情越来越狰狞,忐忑不安地问:“有……有问题么?”

    “有问题么?”庄墨反问。“要不是《浩荡纪》是个枪手合约,你就犯法了!”

    任明卿无辜地瞪着大眼睛,对他曾经签了卖身契这回事一无所知。

    静水的合同出了名的严苛。它不是绑笔名,而是绑定身份证,在签约期间作者哪怕开马甲去别处发展都不允许。在签约期间,所有创作的所有版权归平台方代理,不管有没有在平台发表。而任明卿签了五年的人身约,离解约还有两年。

    庄墨翻到作品栏一页,发现任明卿只在静水写了两部作品。完结的那本名字叫《杏花行》,百度都搜不到,登录网页一看,总点击1378,总收藏15,评论7。问他写的什么东西,他非常羞涩地说,那时候在尝试乡土文学,写了一个江南小村庄的代际变迁,大概十几万字。另一个坑叫《昆仑墟·仙骨》,就写了3万字。

    庄墨无语:“那你这本完结的有收益么?”

    任明卿迷惘地摇摇头:“编辑说收藏不达标,不能开通v文。”

    徐安之在世时建了个作者群,任明卿一直呆在里面。群里有个跟任明卿关系很好的网友,叫黑白指尖,说静水好发展,建议他去试试,他就往网上一丢,居然有编辑要签约。编辑说能赚钱,他就乐颠颠地签了。后来一分钱没有,他也没在意,觉得这个网站好像和网易博客差不多,就还是写了文章存到网易去了,还定期给自己的博客换换背景。

    庄墨简直要给他鼓掌:厉害厉害,别人一分钱不花签了他五年的全版权,他还什么事都没有,吃得好、睡得香。自己还生怕没有百八十万的见面礼,委屈了他,庄墨气得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这个合约在,是不是《新房客》的事……就黄了?”任明卿觉察到这件事似乎很严重,小心翼翼地问他。

    “你到底有没有仔细看过合同?”被打乱了所有的计划,庄墨的口气也有点不善了。

    任明卿怯懦地缩了缩脖子:“当时编辑说要在网站写就必须签约的……”然后对面丢过来几个文档,他看也没看就全签了,还花了十块钱出门打印、快递回去呢。

    庄墨太清楚静水的套路了。他们的网编成天在网站上蹲守新作者,看到文笔还不错的就冲上去二话不说签下来,反正那份霸王合同对他们来说没有任何成本,把新人签死了,万一人火了呢。

    这种模式带来的收益十分可观——你看,三年前他们签下的一个数据扑街到死的乡土文学作者,三年后,他的单本短篇版权卖了120万,他们从中抽成再加税点,最后可以拿到35%左右的分成。

    庄墨他妈的都要骂娘了。他都舍不得提成,静水给任明卿什么资源了就上赶子分钱?

    而且有静水从中作梗,这个事情极有可能黄了。静水版权部出了名的难搞,他们的女性向做到了业内顶尖,谁都不放在眼里。如果要从静水拿这个版权,估计得被烦死。

    最最重要的是,他等不起任明卿两年了。

    任明卿后续的版权运作会非常非常复杂,庄墨不可能每一本书都从静水口拿,他如果只是个丙方,很影响他倒腾资源。

    庄墨对着任明卿怯怯的眼睛,强压下自己的怒火,安慰他道:“不碍事。我会搞定。”

    说完走出门外,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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