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现在没有东西好跟他谈。”
同样一篇文章,不同级别的编辑过手,价钱会天差地别,一旦进入资本层面,就不是作者的本事,而是编辑的本事。这次烦就烦在庄墨不能到处去刷脸,如果他用自己的真实身份出手,f站肯定不能给出这么个价格。即使任明卿是新人,沈从心的咖位却够大,当沈从心给任明卿背书的时候,圈里人会买他这个帐。为什么?因为沈从心操过红点白金,操过谭思,操过玄原,大家信他看内容的眼光。就算他现在失去他观文总裁的身份和地位,他的眼光依旧在这儿,说到底,编辑看的一样是实力,不是其他。
只是他现在不是沈从心,而是名不见经传的庄墨,任明卿凭什么跟名不见经传的庄墨?他得给他一个理由。
“什么?”烈火哥听不懂他的意思。
“作者和编辑是双向选择的。他已经证明了他的实力,如果我不能证明我配得上他,他凭什么跟我?”庄墨一脸心烦地低声絮叨,“作家大会的时候我肯定要签他,留给我的时间不多了……”
田恬、烈火哥:“……”
两人异口同声地说:“你们死基佬的世界,我们普通编辑不懂。”
摔门而走。
第84章 120万的《新房客》(上)
之后的三天里,庄墨推掉了一切应酬,非常难得地呆在京宇的办公桌前,哪儿都没去。不过他的手机就没放下过,不是打电话,就是在几个app间跳来跳去。
他先联系任明卿,约他出来吃饭。
自打庄墨回来以后,他们几乎天天出来吃。
任明卿埋头苦写,徐老和徐静之也不追文看,他其实蛮寂寞的。作者写文没有一点正回馈,哪里受得了,他一天工作结束以后,庄墨就带他吃遍b市的名餐厅,一边吃好吃的,一边给他看文。
庄墨特别会鼓励作者。他看完肯定先说:太太,你写得很好,疯狂商业互吹一波,然后再指出不足之处,任明卿就比较容易接受他的意见,会按照他的建议去修文。烈火哥能感觉到,最近洗灰的文本更加精致了。
庄墨有时候要出去应酬,没空陪任明卿吃饭,但不管多晚还是会给他看文,看完就送礼,同城快递送到飞起。
任明卿第一次收到苹果三件套的时候,特别懵逼,打电话问他:“庄先生,你怎么快递我东西啊?是要我转交给徐小公子么?”
庄墨:“当然不是,就是给你的。你今天写得特别好,我看得很高兴,想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