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母也是要脸的人物。她穷举了任明卿的一切缺点:瘸腿,哑巴,扫把星,疯疯傻傻……徐安之好脾气地听着,好脾气地说,没关系,没关系。
任明卿就这样重新入学,从两年级跳到了初一。不过反正这穷山僻壤,初中小学加起来就十多个人,一块上的,没差。
没过多久,任明卿就用实力证明了他是这个村子里最会念书的人。徐安之再也不掩饰对他的偏爱了。如果说他不能妄自改变任明卿的命运,那么读书可以。好好念书,然后考出去,考出去就好了。他救不了任明卿一辈子,但是可以帮他在龙门前抬一把,让他改头换面,脱胎换骨。
可是徐安之要完成这个艰巨的改造任务,还面临着其他的困难。
“他的智商没有任何问题,他非常非常聪明,过目不忘……但他几乎是个野孩子。”徐安之这样写道。小明卿在姜母那里要挨打,时常跟那恶犬一起在山上游荡,渴了喝溪水,困了往草垛上一趟,找到什么就吃什么,不太敢回家去。
即使现在他有了来之不易的读书的机会,他都不肯进教室好好听讲,他就喜欢站在外头偷听,听累了蹲一会儿,徐安之怎么让他进来,他都不听话。
因为他非常非常怕人。
有人的地方他统统不去,成天在村子外围游来荡去,见人就跑。
说话那是更别想了。即使跟徐安之,他都一个字不说,他只跟那条恶犬讲话——徐安之管它叫“纽约”,洋气死了——间或自己跟自己说话玩儿。徐安之注意到这个孩子时常自言自语,小声叨叨。有一次写作文,主题是朋友,他开篇第一句话也是:我是我自己的好朋友。
那时候徐安之没在意,他不知道这是人格分裂的前兆。他以为任明卿是太寂寞了。他就尽可能去陪伴他、获取他的信任,像是驯化一只小野兽。
徐安之无意中发现任明卿在看他书架上的《浩荡纪》。
小孩子都是这样,喜欢读故事。任明卿很喜欢《浩荡纪》,就会去模仿文中的角色,那段时间,他成天拿着根小树枝在墙角负手而立,徐安之一叫他进来,他就特别成熟稳重地点点头,表示本剑仙知道了,尔等先退下吧,演得像模像样。
徐安之:“……”
如果是一般人,可能会想,哦,这家伙初二了,中二病犯了。可是徐安之是接受过顶尖教育的人,他的思路和眼见和一般人太不一样了。他为了把这帮孩子教好,看了很多教育方面的书,他知道教育说到底就是“因材施教”。像任明卿不会说话,徐安之就叫他唱,你说不了你就唱出来,这总行吧?到初二,任明卿虽然还是不会说话,但他已经会用意大利语唱歌剧《猫》了,天天跑去山坡上吊嗓子。
针对任明卿这个问题学生,徐安之不放过任何有把他向好的方面引导的可能性,你喜欢看,好,我就拿教你。
他拿着《浩荡纪》跟任明卿说:“诶,你看,林澈、洛三思、李沉简、隋青冈他们小时候一起拜在李师古座下,后来长大了就一起闯荡江湖,相互照应。一个好汉三个帮,你想做剑仙你都没个跟班,势单力薄,在道上不好混呐。”
任明卿一愣,陷入了沉思。这确实是个问题,对他以后的职业发展很不利。他当时一门心思想修仙,还要做仙尊,应该有几个年龄相仿、肝胆相照的好兄弟给他投票。可是全村年龄相仿的孩子都在班上,他们都不喜欢自己,姜勇还要打他。
徐安之继续道:“林澈刚上山的时候,和隋青冈天天打架、互相看不顺眼,后来不也握手言和了么?大家对林澈有偏见,仅仅是因为传言,可传言终究抵不过亲眼所见。如果你真诚、热情又正直,大家自然而然会喜欢跟你交朋友。”
任明卿被说动了。第二天,总算把他的位置从窗户外挪到了屋子里。徐安之让他和马步仙坐同桌,任明卿看人家小姑娘的铅笔擦脏脏的擦不干净,还怯生生地把自己的橡皮递给她。
穷乡僻壤的小孩子都单纯得很,虽然大家都不喜欢任明卿,说他这不好那不好,可是他借自己长城橡皮擦,马步仙就觉得他没有大家说得那么坏,跟他坐同桌也没有那么委屈了,下课了还问他抄作业呢。
徐安之松了口气,这是马步仙的一小步,任明卿的一大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