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昨天晚上那场大动干戈的离家出走,也知道接下去徐静之打算去巴厘岛散心。他什么都知道,所以他才把并不紧急的社交挪到了今天。他在白殇殇猝不及防的情况下给她出了道选择题。她给不了他想要的答案,他就对她说了再见。
烈火哥起先有些诧异,但事情是如此明显,以至于他不得不把白殇殇的另结新欢与叶瞬的辞职联系在一起。他有点心疼他的狗头军师。烈火哥虽然至今仍是处男,却为人善良,能够体量他人。他知道这对于叶瞬来说也是个艰难的抉择,站在朋友的角度,他甚至巴不得叶瞬离开此地,永远不要再回来了。所以他破天荒地没有请示舞蓝,自己拿主意,签署了他的辞呈。公司缺不缺人手已经不重要了,他希望叶瞬幸福。
“一路顺风。”烈火哥拍拍他的肩膀,“有想好去哪儿?”
“企鹅文学。”
“什么时候走?”
“下午的飞机。”
烈火哥点点头。他知道他的老搭档外表看起来漫不经心,但内心坚定,很有主见。他拿定了主意的事,就会雷厉风行地去完成。
“吃顿散伙饭吧。”烈火哥叫了声凑在电脑前给玄原调第一版大纲的田恬,“小田儿,一起吃顿饭,送送你叶哥。”
“哦……等一下,你说什么?!”田恬猛地抬起头来,惊诧地看着并肩而立的两人,“你要走?!”
叶瞬抱歉地笑笑。
“你要跳槽?!在这种时候你要跳槽?!你要是走了,这里、这里只剩下我们两个了!”环顾一周后,田恬哀嚎道。
叶瞬耸了耸肩,表示无能为力。
“你怎么能在这样?!我知道公司的情况是不好,但大家都在努力帮忙啊!大家齐心协力还是有可能克服难关的,不是么?!我一个新来的都有这样的觉悟,你一个老员工,怎么说走就走了呢?”
叶瞬讶然,仿佛看到了小时候自己养过的小狗。他是个生性寡淡的人,懒散又怕惹麻烦,所以从来没有主动承担起饲养小狗的工作,只是偶尔会去摸摸他的头。可是每次他回家,小狗都蹦着跳着来迎接他,仿佛这个世界上他是它最爱的人。
现在田恬就给他这种感觉。他们并不熟悉,甚至说话也很少,他清楚自己不是一个合格的师傅,并没有很上心地带这位后辈,毕竟有庄墨和烈火哥在嘛。可就是这么一个自己不很上心的同事,因为他的离职生起气来——他张牙舞爪、大发雷霆,眼眶却红红的,像一只伤心的小松鼠。
叶瞬插着裤袋站在那里,突然有点感动。他曾经掏心掏肺、贡献一切的人对他弃如敝履,而一个自己都不曾正眼瞧过的人,因为他的离去而伤心得不能自已。
“好啦……”叶瞬伸手摸摸田恬的脑袋。
田恬气得一把甩开他的手:“男人的头是随便可以摸的么?!”说完就跑走了。“我不要跟你吃散伙饭!”他气急败坏的话语回荡在电梯间里。
他对京宇有归属感,对所有同事都爱屋及乌,觉得咱们都是“自己人”。虽然他看不惯叶瞬的懒散和狡诈,但从来没有想过没有他存在的办公室。即使公司遭遇了危机,也总觉得自己是少年漫的主角,友情、努力、热血是必备三要素,大家最终会克服困难、把公司发展壮大。他内心有点孩子气的多愁善感,总希望大家能永远在一起,一个都不能少。他也知道这在职场上并不现实,可他控制不了自己这种恍若被背叛的失望,和失去一个重要的人的伤心。
叶瞬和烈火哥为难地对视一眼:“你好好劝劝他吧。这餐饭留着,等他情绪稳定一点再吃。”
烈火哥叹了口气:“小孩子总要慢慢接受现实。”
叶瞬:“那你就别成天给他看成功学啊。”
烈火哥:“成功学很现实。这本《完美跳槽》送给你,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叶瞬:“你为什么会有这种书?”
烈火哥:“……”
徐静之带着白殇殇去巴厘岛度假,任明卿却没有感到轻松,依旧每天勤勤恳恳地码字,因为要追更的人变成了徐老,让他心理压力很大。徐老对《浩荡纪》本来就很抵触,任明卿仿佛从简单模式调成了极难模式,头两天胆战心惊、不敢下笔。但是徐老太忙了,连续好几天没有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