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撇撇嘴,虽然舍不得相处的时光,但看两人相见欢的情况,还是不想待了。于是侧头对涂荼说:“我去给你拿点吃的,你们先聊着。”
涂荼看着他落寞的背影,扬了扬嘴角。司厉看见了,也笑了,感叹道:“阿琅没变吧?”
“嗯。”涂荼点点头,语气温顺,“和以前一模一样。”
最开始小司琅单方面带着小兔兔玩过家家的时候,经常忘了时间。司厉总会第一个找到他们,然后一板一眼地说:“阿琅,妈妈叫你回家吃饭。”
小兔兔便解脱似的跳起来打招呼:“厉哥哥好!厉哥哥再见!”然后像逃离什么似的跑了。
那时候的司厉对涂荼来说是救世主,对司琅来说是棒打鸳鸯的那根大棒子。
涂荼飞快跑不见了,司琅便泄气地把好不容易用泥土垒起来灶台推倒,一边踢着鞋子跟着走得笔直的司厉往家里走,一边叨叨念:“下次动作要快点。”让涂荼吃上自己做的饭。
可怜的涂荼,还好遇到了一个手脚不灵光的过家家对象。
到后来,涂荼已经成了司琅的小尾巴,什么事情都爱跟着他跑,司厉的作用就是带涂荼回家。因为每次让司琅送他回去,回来时还是两个人。
一个舍不得走,一个舍不得放,黏黏糊糊地贴在一起。司厉便扯开自家弟弟,牵起涂荼送回涂家。偶尔涂荼还要掉几颗眼泪,司琅便心疼得不行,又得上前哄上一哄,抱上一抱。每天分开都要历经一番十八相送。
那时候司厉对涂荼来说是严肃的大家长,对司琅来说还是棒打鸳鸯的那根大棒子。
但大家都没有变,司厉还是那个司厉,涂荼还是那个涂荼。
而司琅还是那个司琅。
那只为了把小兔子捧在手心里,宁愿做大狗狗的狼。他端着个小盘子,里头放着些精致的小食,小心翼翼地把叉子递给涂荼:“不知道你口味变了没有,拿了你以前爱吃的。怕你不喜欢,我多拿了点别的。”他把涂荼拉到边上座位,生怕他给过路的人撞到,又不敢靠的太近,马上松开了扶着他肩膀的手,“你快吃点东西,别饿着。”
涂荼靠在柔软的沙发背上,伸手抓住了正要离开的那只手腕,感觉到手腕的主人僵直了身体。他忍住笑意,问:“你呢?”
“我我我不饿,刚才吃了一点。你吃,就好。”司琅觉得头发很痒,想伸手挠,却舍不得挣脱涂荼的手。只得赶紧把另一只手端着的盘子放下,又怕挠头的姿势破坏了自己的形象,愣是不敢轻举妄动。
“琅哥哥。”涂荼却突然叫了他一声。
那声音里头像是还盛着十年前的依恋,令司琅不由怔忪,应了一声:“嗯?”
“你今天还没叫过我呢,琅、哥、哥。”事实证明,内向的小兔子对待老熟人也可以玩笑大起,而骚气的老狼一旦碰上心头宝,也会不善言辞。
司琅没想到涂荼问他的第一个问题是这个,愣了一会儿,说:“涂荼。”
“不是这个,琅哥哥。”涂荼垂下眼睛,睫毛的阴影落下,像遗憾的痕迹,“你以前不是这么叫我的。”
司琅最见不得他不开心的模样,一时抛下了顾虑,脱口就喊了一声:“兔兔。”
一个称呼百转千回,在舌尖上品出了怀念和宠溺,和满溢而出的喜爱。
司厉想起晚宴上两人的互动,心里感叹,该脱单了啊。
第16章 不是祸。
日子像是倒回了从前,不同的是,司琅变成了涂荼的小尾巴。由于三天两头要往隔壁市跑,有时候晚上直播都是在网吧包个间,再连夜往家里赶。睡个觉隔天早上又到涂荼学校来报道午餐。因为睡眠不足,两周下来整个人明显憔悴了许多。
只有眼神还亮得惊人。涂荼看着某个早早来食堂为他占座,浑身冒着快乐泡泡的男人,心里很复杂。
他过去打了个招呼,就被按着坐下。然后司琅愉快地拿盘子刷卡打菜盛汤涮筷子,坐下后还体贴地从兜里拿出手帕纸,抽出一张撕成两半,一半递给涂荼,另一半塞在自己衬衣口袋里。
也是很熟练了。这都是司琅根据涂荼的习惯,学出来的一套流程。
司琅打的菜都很合口味,涂荼认真地光盘,然后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