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来回敬哥哥,但他一不想用西萨尔的知识,二不想跟哥哥多费口舌,索性选择缄口不语。
“跟你这种外行人说不明白!”
林肯围着体育馆绕了半周,从正门的道路离开。两个俱乐部的成员还逗留在原处,用羡慕嫉妒恨的眼神目送林肯远去。阿列克斯瞥见了他的队友们,但他来不及下车跟他们打招呼了。诺兰·诺福克先生请上车的人,除非他亲自请下去,否则永远也别想下车。
“哇,我还是第一次亲眼见到这种车!”路边的奥古斯特惊叹道,“今天有土豪来看比赛?可以啊咱们俱乐部!土豪粉什么时候给我们一笔赞助?”
“那是阿列克斯家的车。”劳伦斯说,“有时候能看到那辆车来接他。”
“他家这么有钱?!”
“知道埃涅阿斯生物科技公司吗?”
奥古斯特想了想:“那个卖假药……啊不,卖假肢的?”
“对。他们家的ceo是阿列克斯的哥哥。”
***
阿列克斯从不承认世界上有天才。
林肯离开城区,驶入郊野。初夏的田园一碧万顷,起伏的草叶反射着一线淡淡的阳光,犹如波光粼粼的翠绿湖泊。更远处是一座真正的湖,此刻泛着微蓝的浅灰色,远远的能看到几羽飞鸟在湖上盘旋,雪白的翅膀乘着风越过静谧的湖水,越过湖畔搁浅的木舟,越过长满常青藤的围墙,最后落在庄园屋顶的黄铜风向标上。
是的,庄园。诺福克家他妈的拥有一座湖滨庄园。阿列克斯仍然对自己第一次见到这座庄园时的反应记忆犹新。
“这房子真土气。”当时他坐在妈妈的车里,对长途旅行的沉闷抱怨不已。
“那你最好学会习惯它。你以后就要住在这里了。”妈妈说。
“为什么不能叫我的继父和继兄搬到我们家生活?我们家的房子也很大啊!”
阿列克斯不太记得自己的亲生父亲,据说他因为搞外遇而被母亲逐出社交界,之后郁郁而终,同时达成了社会性死亡和生理性死亡。阿列克斯十岁的时候,妈妈再婚了,对象是一位诺福克先生。这桩婚事得到了所有亲朋好友的一致赞许——一个是守寡的富家千金,一个是离婚的豪门阔少,还都各带一个拖油瓶……啊不,各带一个可爱的孩子,简直是门当户对、天作之合。
于是阿列克斯跟着他的母亲从都柏林搬到了这里,同继父继兄一起生活。在真正遇到诺兰·诺福克之前,他就从各种渠道听说过这位年长他四岁的继兄的事迹,什么天资聪颖智商拔群、琴棋书画无一不通,甚至若有似无地暗示,他比阿列克斯更为优秀,跟这样完美的孩子成为继兄弟是阿列克斯的不幸,因为他将永远生活在继兄伟岸的阴影里。
阿列克斯只想吐舌头:吹,继续吹!
他从不相信世界上有优秀到完美的人物。所谓的“天才”不过是某方面比常人稍加丰富而已,上帝是公平的,人有所长就必有所短,就像一杯水倾斜过来,某个方向深,某个方向就必然浅。那些吹爆诺兰·诺福克的人不过是没看见、或是故意装作没看见他的缺点罢了。
那一天,妈妈带着阿列克斯来到诺福克家的庄园,跟自己未来的丈夫住进同一个屋檐下。他们将在当年六月正式举行婚礼。熬过漫长的旅途和无尽的视觉折磨,阿列克斯总算能解放了。妈妈牵着他下了车,他的继父站在门廊前恭候多时。
继父是个身材瘦小的男人,发际线像大部分不列颠男儿一样堪忧。他与足踏高跟鞋、高挑美丽的妈妈比肩而立,那情境不禁让阿列克斯联想起女王陛下和她的柯基。男孩无聊地想,这男人形貌如此,继承他基因的儿子想必也不咋样。
“亲爱的诺兰在哪儿?”妈妈吻了吻继父的脸颊,“我给他带了礼物,希望他能喜欢。”
“他在练习马术。”继父紧张地回吻母亲,“我早跟他说过你要来,叫他早点儿回来,真是的,他可能跑得太远了。”
话音方落,一匹枣红色的小马便踏着端庄的步伐从树篱后绕出来的。骑马的少年拥有一头暗金色的短发,微卷的发梢反射着锃亮的金光。他在三个人面前勒紧缰绳,马儿嘶鸣着人力起来,吓得阿列克斯倒退几步,撞进妈妈怀里。马鞍上的少年却岿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