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里卖包子。他没有提前,没有迟到,准点过来,纸箱就放在那里。
错的不是他,是那个纸箱。
“我知道,”敕棍浅浅叹了口气,话锋一转,却又说——“但你住在里面,他大概是被里面的人杀的。”
阿福一惊,与敕棍四目相接。敕棍紧紧地盯着阿福,仿佛阿福真是个犯人。那目光有一种令人不快的锐利,以至于阿福即便说了实话,仍然主动移开目光。
但敕棍没有追问,他站起身来,再次拍了拍阿福的肩膀,而后塞了一张纸条给他。
阿福腾出手把纸条展开,上面是一串号码。
“如果你想起什么,随时打给我。”敕棍说。
阿福的心里咯噔一下,忽然想起了骆驼的话——他们不是把你当成坏人,就是把你当成线人。
“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阿福再次强调,举手把纸条递回去,“我……我从首都过来还不到一年。”
这一点很重要,说明他和百会任何一个贫民窟都没有历史渊源。
可敕棍没有接,他居高临下地睥睨着阿福,片刻之后,法医敲响了办公室的门,敕棍应了一声,回头塞给阿福一根烟,便自顾自地离开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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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阿福在警局没抽那根烟,是回到骆驼住的地方时才点燃。
骆驼已经回来了,不仅回来,看似还已经睡过一觉,当下再次沉湎于烟雾缭绕之中。阿福念叨了好一会,他似乎才意识到阿福在跟他说话,于是他要求阿福再重复一遍。
阿福把烟蒂灭了,挠挠头。房间里的烟雾让他眼睛难受,他也懒得再把今天的事过一回了,摆摆手说没什么,操了条毛巾便准备去公用澡房冲个凉。
骆驼这里其实算不上是一个居住的好地方,隔三差五地把房间熏得难受不说,还没有独立的卫生间和厨房。
一整条房屋只有中间有洗菜和做饭的位置,旁边接几条水管再分别拉上个帘子,便成了个得天独厚的浴室,男女都这么过。
一开始阿福还有点不好意思,毕竟自个穿个大裤衩候了半天,里头走出一个香喷喷湿漉漉的女孩,他一时半会都不知道目光要往哪放。
有一次有个姑娘还打着手机出来,踩着个拖鞋滑了一下,半个身子就挨阿福肩上了。湿漉漉的头发扑他一脸,软绵绵的皮肤在他胳膊上蹭一蹭,阿福觉着自己肾上腺素升高了两三倍,只能祈祷小阿福别那么快反应,别给姑娘看出异样。
不过现在他倒是习惯了。
每次去等着洗澡,不是拿份过期的报纸瞎j巴看,就是和同样苦逼等在外头的人瞎j巴聊。反正你尴尬我也尴尬,大家尴尬,那尴尬就少了一大半。
这招还是挺奏效的,他还因此很快和周围邻居混熟了,大家都知道骆驼家来了个首都客,啥本事没有但蒸得一手好包子。大家知道骆驼叫不醒,有时候要借点油盐酱醋的直接就喊阿福。
不过今天的情况有点特殊,因为是周末,休息的时间长,洗澡也就不赶着那几个小时排队了。阿福轻而易举地就找到了一个没人的空位,痛痛快快地把周身的污秽冲干净。
冷水有提神醒脑的作用,从头到脚淋了一轮,今早让他反胃的画面也冲掉了一大半。只有他嘴里还残留着先前的烟臭,于是他拿着水管往嘴里灌,再稀里哗啦吐个爽快。
等到他洗完出来时,他也想明白了。
反正他也没说谎,他就是什么都不知道,那金豺大概也不能拿他怎么样。难不成还能屈打成招,逼着他干活?
他不这么想,他在脏兮兮的镜子前审视了一下自己,断定自己没有让别人动粗的价值。
他把手伸进口袋,摸出了敕棍给他的电话号码。他把敕棍的模样在脑海里过了一遍,而后将纸团撕碎揉皱,随便丢在垃圾堆上。
他并不想得罪金豺,但他更恐惧得罪贫民窟里的黑帮。骆驼的疤痕那么狰狞,那就是最好的反面教材。
可阿福才刚让纸团脱手,还没来得及把恤衫扯一扯,就听得一个熟悉的声音在他正前方响起。
那声音说——“你怎么把我电话丢了?”
阿福一惊,猛然抬起头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