况且现在宁玺的高三复习进入冲刺阶段,最后两个多月,哪儿来的时间再给他补课。
行骋深知不能拖他哥的后腿,只得认认真真地,每天按时上课,还特意提醒了任眉,要是自己上课上着上着一不小心睡着了,就把自己掐醒。
结果证明,告诉任眉根本没什么用,俩男孩儿脑袋凑一堆一起睡觉,大半个上午就这么过去了。
每天上午,就只有课间操的时候,行骋稍微清醒一点儿。
他还记得高一的时候刚刚来学校,每天做课间操,他就到处找他哥的身影,偶尔站在他哥前边儿的空地做,他都很紧张。
行骋读初中的时候在青羊区就特别能混了,更别说上了高中,这人的年纪稍微大了点儿,懂事了点,惹事生非更是游刃有余,虽然不像古惑仔那样喊打喊杀,但至少哪个兄弟出了事儿,行骋是抄凳子就上的。
行骋家里是军人家庭,他爸从来不反对行骋的这种性格,只是嘱咐着要有个度,别被开除了,哪儿找更好的学校给他读?
他就不是学习那块料。
但是偶尔望着宁玺的背影,行骋会觉得,自己一定要找一种方式去跟上。
甚至是在生活的各种方面,都要跟上。
初恋,对于两个男孩儿来说,是给他们成长的,同时也是生活所给予的最严苛的考验。
行骋知道,本身就缺乏安全感的宁玺,是怎样摆脱开一切束缚,狂奔到他的身旁。
初中那会儿他还是个在ktv吼《乱世巨星》《沧海一声笑》的男孩儿,等今年七月底一过,他就要成为一个真正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了。
天气转暖了些,上球场的人多了,行骋又找区里的一个大哥要了一场球赛的名额,一场一百块钱,拿十个助攻五个两分球,这钱就能拿下来。
场子定在武侯区那边儿的迪卡侬球场,就在公路旁边,高高的网隔着每一个场子,里面全是穿着各色球服踩着各种几大千球鞋,挥汗如雨的球员,偶尔有几个街球大手,换着场子打,一次能虐一大`波人。
行骋这次换了双好点儿的鞋,鸳鸯款,就是左右脚颜色不一样,一身黑短袖,那气场那身高,能崩掉场上所有的人。
一米八五其实在打篮球的人里边儿算不上特别高,但是行骋就胜在眉眼长得硬朗,眉心儿一拧,嘴角挂上一丝挑衅的意味,着实唬人。
今天下午阳光很好,一场下来一个多小时,行骋所幸没受什么伤,领了一百块钱,又被一个电话,给喊到锦江区去帮忙了。
那边儿的场子他很少去,第一是怕打`黑球遇到应与臣,第二就是没什么熟人帮忙盯着,要是在球场上惹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