圈都红了。
我这人眼窝浅,看书看电影都特别容易感动,而且最看不得人哭,尤其是身边亲近的人——这点和林泊宇大概是相反的,比如我从来不见林泊宇为谁湿过眼眶,在我的理解中,他是没有泪腺的。
我听着王大炮醉酒后的絮絮叨叨,又给自己满了几次杯子,鼻子也有点发酸。
“我是真的喜欢林泊宇,你知道吗?我从小就喜欢他,特别喜欢。”我对着满桌子的盘盘碟碟说话,没打算让谁来回应我。
王大炮却突然安静了,不到十秒钟,开始呵呵傻笑起来。
我看他一眼,他费力支撑起早已瘫软的身体,凑过来拍我肩膀。
“你喜欢男人?”他一脸神秘地盯着我,嘘着声音说:“你变态。你搞同性恋。呵呵哈哈哈……”
我一下就呆住了,手开始不听使唤地抖起来,杯中的酒随着晃动泼溅出来,洒了一手。
那大概是我第一次听到那样的评价,从一个醉鬼口中听到的,我从小玩到大的好兄弟。我知道第二天他就什么都想不起了,但我忘不了。
我很想忘。我不怕向任何人承认我喜欢林泊宇,但那几个字眼就像钢针一样扎在我心里,隐隐作痛。
酒精也许能让我忘。我喝,王大炮也跟着喝,我们俩就笑嘻嘻喝成了两滩醉泥。
后来,我想掏手机,摸半天摸不到,就去掏王大炮的裤兜,拿起来就晕晕乎乎地拨了号码。
“你好。”
“喂,哥,我啊,铭铭,是宝宝啊。”
第二天
王大炮说:你哥也太狠了吧,把我随便扔酒店就不管了,劫财也就算了,万一哥们儿被劫了色这可如何是好?
我说:你丫少废话!开房费赶紧还我!还有酒店额外收的清理费!拖你上去的服务生小费就不跟你计较了,算我哥赏你的。
其实,我真正想说的是:你那算什么啊,你是没见识过他是怎么对我发狠的。
那晚真是喝大了,我都不知道怎么回去的。印象里,是林泊宇在电话里问我了地址,然后过来把我接了回去。
中途,我好像是吐在他车上了,不太记得,只知道头很痛,眼前晃得都是他的脸,我冲他笑来着。
第二天醒来,床上只有我一个人,已经换上了干净的睡衣。
脑袋像是炸开一样的疼,我把自己抱成一团,蜷缩在被子的黑暗中,因为明亮的光线让我感觉不舒服。
就这样迷迷糊糊又睡了一阵,才见到了林泊宇。
是他把我叫醒的。我不敢装睡,从被子里露出眼睛,小心观察着他的脸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