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彻夜不熄(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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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94(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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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一点点东西,还得不到。”

    “我听不懂。”李枳又踩上他的高帮范斯。

    “你确实听不懂,所以走吧,门现在没有反锁,”黄煜斐冷言道,“这两天对你做了很多过分的事情,对不起,但我也不想你回来了。你自由。”

    是一种放弃,一种两清。李枳背上随身的双肩包,捏着行李箱的拉杆把手,嘴唇颤抖着,呆立了两分多钟,才鼓足勇气道:“多留点美好回忆在脑子里,别净记着我那些不好的,黄煜斐……算我求你了,”他顿了顿,“我走了,拜拜,你也自由了,要好好的。”

    他又恍然想起什么,从背包里掏出串钥匙,“这个挺贵重的,还你,”李枳试图把那只金蝉卸下来,以及属于这间公寓的各个钥匙,受伤的右手导致这一系列动作并不容易,但他也不在乎疼,很麻利,“一直以来,谢谢你。”

    推门的时候嘴唇是紧咬的,心中冲涌的不舍与不甘,到了临了关头居然这么可怕。

    他明白自己是成功把人惹恼惹腻惹崩溃,自找着被赶走的,他也是抱着诀别的心态离开的,他不再有后悔的机会。

    几天不出来,千树万树居然就梨花开了,虽说没这么壮丽,至少也有雪。此刻雪仍未停,纷扬而下,四周静谧,偶有几声寥落狗吠,听来十分遥远。

    李枳拽着大箱子踏上泥泞雪地,冰透的风灌进领口,忽地想起一句电影台词,他记不得是哪部电影,但他就是记得这句话,连演员用粤语说它时呢喃似的调调都记得仔细:

    “该如何跟你不想失去的人说再见?我没说再见,我什么也没说,就这样走了。”

    就这样走。住了四个月的房子,本来准备爱至少五十年的人,都在身后,而他就这样走了。

    如今他仿佛丧家之犬。大雪落在他锈迹斑斑的气管和肺叶上。他吞咽空气,嗅到不算浓的血腥味,什么东西堵在那儿,让他疼。就像有把上了膛的枪塞在他嘴里,不知谁的手指扣住扳机,随时要发力一按,他吐不出这金属的腥臭。李枳低下头,每一步都迈得稳当,却不情不愿。巨大无垠的委屈和寂寞吞噬了他,混成一种毫无道理的、自相矛盾的后悔,连同静谧的傍晚,缓缓流淌在脚下。他抽抽噎噎地,却流出不什么泪。

    多奇怪,明明是他闹着要走,如今无话可说地被赶出去,却有一种被抛弃的感觉。

    那轮太阳又变成赤红色,和它早上蹦出来时有八分相似,颇自豪地宣誓自己的有始有终。而周围仍是灰扑扑的,时间在冬日寒冷的薄暮默默地凝固。

    往排练室走的一条长路,经过妙应寺的白塔、平安里的四中、地安门的炸鸡店,李枳始终侧耳听着行李箱轮滑过地砖的声音,节奏均匀,他也始终没听见身后任何为他响起的脚步。他张口,试着自言自语什么,却发出无意义的音节,哑哑的如同呜咽。迟了,太迟了。路人异样的眼光,四围纷杂的街声,鼓楼顶上的初雪,都和他无关,他只对空白倾诉——世界应当允许一个真正的卢瑟在一个莫兰迪色的周四下午,对它语无伦次一会儿。

    回忆偏偏在这会儿特别浓。他想起那一天,澳门街头的宾利跑车里,伴随着鸡蛋仔香气的那首stand by me,街头霓虹都是意气风发的;想起某个春天的夜晚,黄煜斐煞有介事地说十六岁以前的梦想是当职业赛车手,还幻想过娶斯嘉丽约翰逊;想起晚春的蟠桃,盛夏的麒麟西瓜,初秋的巨峰葡萄;想起一起吹的风,一起躲的雨;想起车顶被拉上大片鸟屎时黄煜斐的苦恼样儿,还有拎着环保袋从超市回来,在门口被流浪狗蹭来蹭去时两人的欢笑。

    有句话怎么说的来着,真等离开他的时候,他最爱他。

    哪怕到了排练室,被宋千陈雨浓以及赵初胎捉着胳膊,盯着那包了纱布的右手,看熊猫似的大惊小怪了好一阵,李枳仍然陷落于那种复杂粘稠的情感。黄煜斐失望的眼睛仿佛始终注视着他。左手照样靠谱,他得把自己的身残志坚证明给队友看,于是弯腰掀开琴盒盖子,里面是他那把弦最紧的小马哥,水亮琴面下是漂亮的棕红玫瑰木,流线型线条仿佛就地便能涌出音乐。

    要说小马哥的品种,是gibson的hummingbird,还是custom那种高端琴,又正又稳,当初攒了快半年钱才下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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