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坐在底下,也是第一次看到成片里的自己。
屏幕里的阿雁拉住缰绳,长矛一下子便刺穿了敌人的胸膛。他的眉眼锋利如刀,英气十足,血花猛地喷溅出来,洒上了他的侧脸,他的眼睛里都燃着火。
一行血色的大字猛地出现在了屏幕左端:阿雁,江邪饰。
这种感觉对于江邪而言,是极其新鲜而陌生的。他习惯了看自己在舞台上掌控全场的样子,却从未看见过自己去饰演某个角色,正支着头看得津津有味,身边便有另一颗脑袋凑了过来,小娇妻在他耳边低低地说:“很迷人。”
那是当然!江邪颔首。
银屏上的江邪与舞台上相比,又是另一种截然不同的魅力。他分明是在演别人,却又像是在演自己,从头到脚都在发着光。
剧情进展的很快,顾岷所饰演的将军江城被当朝皇帝所忌惮,远远被派至雁门关抵御匈奴。雁门关兵力不足,却屡次击退强敌外侵,江城带了自己亲信的兵将远赴边疆,也着实对这个城池屡战屡胜的缘故充满好奇。
然而直到到达之后,江城才知道雁门关的特殊之处。
城中儿童都会唱《出塞曲》,家家准备的都有锋利的钢刀,每隔几日便会进行城中演练,不仅有兵士参与,全城百姓几乎都会跟着一同排演队形,甚至连弱不禁风的女子也会来跟着练上几招。
而雁门关最特殊的地方,却不是这些,而是在于一个人——一个尚未及冠、父母生地不详、生的俊秀挺拔的少年。
阿雁。
“你跟着我干嘛?”
他不耐烦地扭头,眉头蹙起来,瞪着不紧不慢骑马跟在自己身后的江城。
江将军正气凛然,道:“这城里的路很宽。”
言下之意是,谁都能走,怎么我走便是跟着你?
少年无语凝噎半晌,干脆扭头,“罢了,你愿跟就跟。还能怎么着不成?”
于是江城跟着他走街串巷,在城东买了串红艳艳的糖葫芦,在城西吃了个热腾腾的馒头。城里的百姓都认识少年,无论男女老少都能拍着他肩膀说上几句,甚至连垂髫的小儿也凑上前来,拉着他的衣襟久久不放。阿雁熟练地把其中一个孩子举到肩膀上,小孩儿笑嘻嘻地拽住他的头发,亲近地摸了又摸,许是因为又长又顺太好摸了,干脆上手薅了一把。
“啊,”少年一下子皱成了苦瓜脸,“等等等等,别薅我头发……”
江城不禁以拳掩唇,低低地笑了声。他下马上前,帮着少年从熊孩子的手里头逃脱了。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