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吧!
作者有话要说: 出轨组 抓奸组,到齐。
精致小美男欣赏不了套马的汉子,其实锴哥帅爆了好吗。
……
彻底放飞,全程高能吧。
包养鸣谢
@洛当家的
@往太太湿漉漉黏糊糊的菊花里
☆、chapter3
如果是“随便找”,按照朱凌一向的审美和品味,确实不应该会找纪锴那个类型的。
所以,更从侧面证明了——当然不是随便找的啊!
……
自打经历了叶氤告白后立马转身和大少爷黎未都在一起那事,朱凌就染上了个坏毛病,变得过度地傲娇了起来。
以后任何再向他表白、说喜欢他的人,一概被设定了极为严苛的“考验”标准。
什么叫“考验”?
就是努力作、尽力作、使出浑身解数拼命作。
一旦别人受不了他的作天作地最后吓跑了,他就冷冷丢出一句“没有一个是真心的”,继续抱着吉他当愤世嫉俗的单身贵族。
就这么连续好些年重复着恶性循环,怎么也收不住。
……治好他这个毛病的,就是纪锴。
朱凌毕业后立志投身音乐,习惯性经济拮据。实在没钱快要喝西北风了,也只得放下身段,在一条种满梧桐街道的一家快餐店打打零工。
那家店那么巧,刚好就在纪锴家楼下。
两人第一次见面,双双眼睛一亮。
互相觉得对方长得真心天上有地上没的特别诱人,自然而然地开始了隔着收银台的各种小暧昧、小粉红的眉来眼去。
正常地吃了几次饭、约了几次会,在一个很热的蝉鸣夏天午后,纪锴闲闲叼着个冰棍儿,一副半带着玩笑的表情问他:“我上次听人说,你整天断粮,房租都快付不起了。”
朱凌有那么一丝丝的不爽。
“既然这样,干脆搬来跟我住怎么样?我家条件还行,冰箱食物充裕。你考虑下?”
朱凌默默更不爽了。他从来都是特别有骨气的那种类型。
虽然穷,但自尊和自负远高过常人。
这要是换成别人——换成任何一个不是纪锴的人,敢用这种死不正经的表情和语气在他耳边说这种话,妄图勾搭他回家的同时还要顺便打击一下他的赚钱能力,真的,早完蛋八百辈子了!
连“被考验”、进入后补席忍受他作妖的资格都没有。
朱凌暗自腹诽,他是真搞不懂这男人粗暴直白的套路。
还摆出一副“好心收留你”的贱模样!手都没牵呢,也没亲亲抱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