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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天气那时心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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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天气那时心境 十四(小说连载)(第2/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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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走桃花运,去温哥华看女儿时,在朋友的聚会上认识了个“红毛”(“老外”的意思,不见得是红头发)。美国人,叫eric,他对许岚一见钟情。eric比许岚大十五岁,自己在加拿大有家公司,离过婚,两个孩子一个工作,一个也在大学里快毕业了。

    “你觉着这么样?”许岚给林心看存在她手提电脑上的照片。

    林心看着照片里eric的白头发、大鼻子和脸上的雀斑说:“嗯,挺帅的!这个年纪,这个身材,不容易!据说美国人胖子特别多。”

    “他和我一样,喜欢跑步!他还经常去健身房,人家那腹肌练得才叫棒呢!”许岚看来是很满意这个eric,一提到他就神采飞扬。

    “不过,美国人这草食动物和肉食动物能过到一块儿去吗?天天汉堡、皮萨、牛排,你受得了吗?”林心总觉得纯粹的“红毛”非我族类,语言习惯还在其次,那么重的体味和体毛就受不了。

    “这些吃啊、穿啊、长相什么的,都是小事儿!男人好不好,关键是看他能不能欣赏你,能不能让你去做你想做的事儿!我跟你讲过我ex吧。”

    “对。你说过,你做什么,他都反对。”

    “就是那么事儿。我要换个工作,他让我老实待着,别身在福中不知福;我要出国,他说我发神经,孩儿他妈了,还瞎折腾,那时候我还不到三十呢!我要办公司,他说我不知自己有几斤几两,肯定赔得把自己卖了都还不起!”

    “所以你就把他休了。”

    “这种男人,又没能耐,又受不了自己的老婆有能耐,留着有什么用!”

    “那你当初干嘛嫁给他呀?”

    “嗨,还不是因为年幼无知。我一大学毕业就被他骗到手----他比我大十岁,那会儿都三十多了,我生rachel的时候才二十四。”

    “那这个eric呢?欣赏你吗?”

    “当然啦!他自己也有公司,我们俩在一起,特别能聊得起来。我说要去开发印尼市场,他马上找朋友给我收集信息;我说想学高尔夫,他立马儿带我去他的club练习。而且我们俩都是能挣会花的儿。不像我的ex,从牙缝里省,出去吃个饭总是找打折,那真叫一个掉价儿。”

    “你的ex要打一天的喷嚏了,你这么说人家!”

    “他活该!”

    “我看你呀,是被这个eric迷住了。赶紧嫁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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