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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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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大的镜子,能从头照到脚,小芦脱光了衣服站在镜子前,看著自己年轻的身体。

    她很瘦,四肢纤细得仿佛一掐就断,这倒不是因为她身体不好的原因,也不是因为家里穷吃不上饭,事实上,中国的农村家庭现在生活得也相当富裕,小芦的父母在村子里改了一大间棚舍用来养猪,家里的条件是整个村子里最好的,绝对不会有养不起一个小姑娘这种事。

    只是她从小就不爱吃饭,蔬菜鸡蛋鱼肉都不感兴趣,戴爸爸一边心疼,一边又不想勉强她,於是给她买各种各样的营养品和零食,哄著她吃了一些,所以尽管小芦身子单薄,但是并不缺乏营养。

    但是来到英国以後,有一段时间因为水土不服,她更加不爱吃饭,身子也逐渐消瘦,好在为了不让父母担心,她也逼著自己吃些补充营养的东西,好歹没让自己生病,只是让身上长出点肉,还是有些困难的。

    所以,就是这样一副不丰满的身体,虽然有些骨感美,但离美女还差十万八千里,那个人怎麽会有兴趣?

    对於那晚,她的记忆并不是很多,隐约只记得肌肤相触时的温暖,身体被贯穿的些微痛楚,还有她和他细细的喘息声。

    伸出手指,慢慢描绘著自己的脸型,嘴唇,肩胛,除了白一点,真的是一无是处。

    明知道他是个负心汉,在第一次见面时他就那样不留情面地对待自己曾经的女人,还有他如此心安理得地夺走女孩子最重要的东西,她其实应该狠狠地打骂他一顿,然後把他绑起来扔进泰晤士河,这样才能纾解心头之恨。

    可是她却并不如想象中的那麽恨他,甚至心中对於他们发生的这些事觉得是可以接受的。而如今虽然她跟林诺言在一起,但每次被林诺言牵著手都会让小芦浑身不自在,更别说亲吻什麽的。

    小芦不是傻子,她知道这些事情预示著什麽,她好像,大概,也许,是喜欢上了沈城。

    对著镜中的自己笑了笑,“喜欢有什麽用呢?他从来不是你的良人,你们也不可能在一起。戴小芦,你现在是林诺言的女朋友,做你该做的事吧!”

    做你该做的事,好好对待对你好的人,把不该有的感情埋在心底,把不该触碰的人彻底忘记。

    做回奋发图强、勇敢向前、快乐生活的戴小芦!

    但是戴小芦并没有预料到,她对自己的定心咒,在以前或许管用,但是在遇到某人以後,已经彻底失灵了。

    17 “偶遇”

    晚上林诺言开车来接小芦,因为已经是春天了,小芦身上只穿了一件宽大的针织衫,下身是黑色的打底裤,脚上是一双平底鞋,整个人显得愈发娇小。

    林诺言看著她这身朴素到不能再朴素的装扮,抿著唇,笑得有些莫名。

    戴小芦以为他笑话自己不会打扮,忐忑地问:“是不是不好看啊?会丢脸吧?可是我的衣服都是这样的,要不我们去买一身新的吧?”

    林诺言上前揽住她的肩膀,替她打开车门:“不用,这样就很好,时间来不及了,下次我们再去逛街。”

    聚会的地点是一家很普通但是很热闹的自助餐店,一长长的餐桌上,十几个年轻男女分坐两侧,大家桌子上摆满了精致的点心以及新鲜的蔬菜、生肉和海鲜,品种繁多,卖相可口,连一向挑食的小芦都忍不住食指大动。

    小芦一边小口吃著林诺言烤好的肉,一边听著他的英国同事聊著各种她不曾接触过的话题,可是聊著聊著,不知是谁起了头,八卦的中心突然转移到了自家老板的身上。

    当然,大家关心最多的还是沈城那个倾国倾城,天真与妩媚并存的“情妇”。其实小芦心里一直在纳闷,如果安琪真的是沈城的亲妹妹,那麽这些人为什麽会不知道,而沈城为什麽不将这件事公之於众,却任凭别人误会?

    不过那是别人的家事,她管不著也不会多嘴,不关她的事,小芦一向不愿意插进一脚。

    “快快快快快──”一个刚刚出去接电话的大男孩突然风风火火跑回来,气喘吁吁地喊,“副总刚刚打电话,说马上要过来,啊啊啊,还有总裁,总裁跟副总一起来!”

    小芦顿时如遭雷劈,在众人的惊讶声和挪动声中,反应过来之後,戴小芦同学的第一个动作就是转过头,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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