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眼睛越亮,整个人也越加兴奋,时不时的高呼痛快。
赵云使得是一杆银色长枪,极为灵活刁钻,有时甚至只能看到一点银芒,明明觉得它在此处,但却又在彼处显现。
曹旭只觉得赵云手中的长枪仿佛具有生命一般,而且脾气一定是刁钻古怪的,时而如拂面微风,时而又如同雷霆震怒。
明明看起来是个很正派很好脾气的小哥啊,打起来画风完全不一样呢。
但曹旭的内心倒是高兴的。
赵云比她厉害!
真的比她厉害!
就算她体力满满精神状态都最好的时候来跟赵云比试,恐怕也是要输一点的。
果然,当两人再次一个错身分开之后,曹旭抹了把脸,然后瘪嘴:“你怎么也伤我的脸!我是女孩子啊!”
和上次对战吕布时候一样,曹旭这次也被赵云的枪尖在脸上带出一道血痕来。
至少被纪衡养了几年,曹旭是真的皮肤白皙细腻,带着健康的微红。
这时候加上一道血痕看起来倒是真的又可怜又可惜了。
赵云也沉默了一下,然后他回答道:“对不住,是我失手,那下次我换其他地方?”
曹旭问他:“那你觉得哪里比较方便打?”
这问题根本没法回答嘛,赵云有些窘迫,但还是说道:“我会尽量伤在将军不介意的地方的。”
曹旭道:“不介意的话,那得是人家看不到的地方啊。”
然后她就看到赵云的脸红了。
曹旭:“……你想到什么了?”
“没、没什么!”
赵云再次提起枪:“胜负未分,我们再打……吗?”
这话的最后一个吗字,不说曹旭这边的人,公孙瓒那边都捂脸了。
“我怎么觉得,子龙有点……傻乎乎的?”
以前都没看出来啊!
然而曹旭却对赵云说道:“不打了,我输了。”
她抬起手臂给赵云看:“你已经伤到我了,而我接下来的状态也不会比之前更好了。”
曹旭的手臂上,果然有一道划痕,只是伤了盔甲,并不见很多血流出,因此本人受伤应该不重。
赵云道:“你之前已经连战两场,消耗不小,此战也不算我赢了,只做平手吧。”
只是在赵云退回阵中之前,曹旭对他问道:“那我们下次再战,你下次还来么?”
赵云一拱手:“将军若战,赵云自当奉陪。”
得到这话曹旭立马开心了,输掉的那一点点挫败感顿时消失不见:“哎,你真好,我喜欢你呢!”
她丝毫不在意说出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