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顿时面红耳赤,眼尾一瞥,楼学齐正掩嘴偷笑。
“你胡说什么?我、我是担心你的人身安全!”
“别怕,”臧语农眼神深邃的直视着她,勾唇一笑,“我会带人去。”
“谁?”
“你。”
为了以最快的速度赶至边关,臧语农并未带上任何护卫及侍从,当然,这还有另一个原因——不想引起注意。
毕竟一个男人带着几个男人上路,比起一个男人带着一个女人要可疑多了。
臧语农与方朝露扮成要去边关投靠亲戚的年轻夫妻,在掌灯时分搭着马车出城。虽说方朝露武功高强,但路途遥远,尽管是在国境之内,也难保不会有突发状况及危险,因此臧语农在出发前便已飞鸽传书通知此去路上的各个庄子,提供他们各种协助。
两人几乎是马不停蹄的赶路,这可苦了方朝露,整天坐在马车里晃得七荤八素,晕头转向,要不是体质好,早就受不了了。
第一天晚上,他们抵达延城的庄子,但他们并未住进去,而是在城中觅了间小客栈。晚上,延城庄子的管事来访,顺便报告了这半年来的盈亏及收支。
臧语农见管事时,她没露面,而是待在内间,听着臧语农跟管事的对话,这才知道臧家事业多元,只要能赚钱、不违法,臧语农的触手便大胆伸出。
例如延城产藤,藤不只能制作成家俱,还能制成士兵防御用的盾、训练时使用的各种替代兵器,以及身上的甲衣,若是在二十一世纪,臧语农也算是个武器供应商呢!
管事离开后,她才自内间出来。
“没闷坏吧?”臧语农笑问。
“没有。”她在方桌旁坐下,睁着两颗圆亮的眼珠子,“原来大少爷还卖东西给兵部啊?”
“嗯。”他一脸这没什么的表情。
“好厉害。”她忍不住竖起大拇指,一脸崇拜。
她那逗趣的神情及动作吸引了臧语农,两只眼睛定定的望着她,下一刻他伸出手,用那厚实又温暖的掌心轻轻抚着她的脸庞,“别叫我大少爷。”
迎上他炽热的眸子,方朝露心漏跳了一拍。
“叫我的名字。”
“我不习惯……”
“要不叫夫君?”他眼底闪过一抹捉弄。
夫君?天啊,太尴尬了,她怎么叫得出口?
“我们是以夫妻的身分上路,你一路喊我大少爷可不好。再说,我也不喜欢你叫我大少爷。”说着,他露出懊恼的表情,“你都直呼李兆文的名字,听起来多热络亲切,可你却喊我大少爷,就显得你我生分了。”
见他居然还在吃醋,她忍俊不住、噗哧一声笑了出来。
“你还吃兆文的醋?”她边笑边说:“都说我跟他是好兄弟、好朋友,怎么你还……啊!”
话未说完,臧语农忽地将她一把扯进怀中,紧紧的圈在臂弯里,她下意识要推开,却被他抓得更牢。
“做什么?”她的脸颊贴在他胸口上,听着他稳健有力的心跳声,顿时慌了手脚。
“我就是吃他的醋!凡是靠近你的男性,就算是三岁孩子我都吃醋。”他抬起她的脸,霸道地说:“叫我的名字。”
刚才那几句简直甜得腻死人了……方朝露唇片微掀,却发不出声音,她不自觉的倒抽着气,心脏像是被人紧紧捏住。
“朝露,”他的脸越来越靠近,近到她可以感觉到他温热的呼吸,“叫我的名字。”
感受到他那比平常还要强烈的气息,方朝露不是无知少女,隐约明白那是什么。
臧语农是个男人,身心都非常健康,若他对她有欲望,她完全可以理解。再说他们又是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不只是他,就连她都有一些光是想象便会脸红心跳的想法。
“不早了,我、我们是不是该睡了?”她顾左右而言他。
此话一出,她就后悔得想把自己给埋了。这房里就一张床,听起来怎么都像是在邀请他共枕眠。
果然,臧语农露出一抹促狭的笑意。
“我不是那个意思!”她急忙澄清,但反倒显得此地无银三百两。
“哪个意思?”他笑睇着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