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她今天也想离婚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分卷阅读38(第1/2页)
放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
    反而那些工人笑口常开,吃着一成不变的盒饭,喝着桶装纯净水……今天喝的是茶。

    老宋乐滋滋地倒了一杯茶给她,“我女儿送我的,可好喝了,正宗普洱茶。”

    朝乐对茶没了解,给面子喝了口后发现味道怪异,喝着很廉价,像是酒店赠送的茶包。

    不过她表面笑笑,“你女儿真孝顺。”

    “那当然,她说这是她用奖学金给我买的,被我一骂,我一个糟老头子还浪费钱干嘛。”

    嘴上说着气话,仍然难掩心中的喜悦,老宋怕朝乐不够喝,又想给她续上。

    “不用不用!”朝乐忙拒绝,“你们喝就行。”

    包工头抹了把脸上的汗水,“老宋你别瞎折腾了,人家老板娘什么茶没喝过,稀罕你这玩意?”

    “我这是正宗……”

    “正宗普洱茶,我知道了。”包工头说着,随手拿起茶罐,左看右看,“要不是老子不懂茶,现在就把你给揭发了。”

    包装倒是不错,而且挺熟悉的。

    朝乐突然想到,她之前见过这个茶罐,正是送宋佳芝回去的那天。

    …

    下午,朝乐接到母亲的电话。

    难得听一次朝母把朝阳夸赞一遍。

    无非是认了亲爹不忘旧恩,给他们买了好些东西,虽然很多补品用不到,但一说价格,足够朝母乐好几天,也有理由在麻将桌吹嘘一番。

    “朝阳回家了吗。”朝乐问道。

    “回来了。”朝母说,“你们姐弟两年纪差不多,按理说应该常联系……”

    “让他不要走,我去找他。”

    语速飞快,让朝母措手不及,旁边的朝阳懒洋洋问:“我姐说什么了?”

    “她让你不要走,她来找我。”

    “她总算有点醒悟了。”

    “什么醒悟?”

    朝阳没继续说下去,看着手腕上的金项链,陷入沉思。

    老实说,他不喜欢任何首饰,更别说金子做的了。

    是王富贵非要把金项链挂在儿子脖子上,说是喜气,他这些年发财全靠运气,多亏他及时把名字改成富贵,才发了一波又一波横财。

    他还建议朝阳把名字改了,王阳也不行,太俗,不如叫王富财。

    朝阳当然不肯,项链也不愿戴,他爹是个狠人,威胁他不戴就别想拿钱,他才勉强收了项链,为了避人眼目,只好戴在手腕上。

    而后,他回老家探亲,俗称衣锦还乡。

    他到底是个平凡人,没有超高的智商,也没有能力,最后还得拼老爹,做了他最讨厌的富二代。

    朝阳守在门口,陪他一起守着的是家里养的鹅,村子里鹅是爸爸,看门比狗还管用,看谁不服,揪着谁裤脚死咬不放。

    他老远就看见那辆雪白的小宝马。

    他想,还是他的超跑拉风,冲哪个小姑娘招手,不都得春心荡漾。

    鞋子落在朝阳眼前的时候,他依然在幻想。

    鹅先叫起来。

    他抬头,看见朝乐冷冰冰的面孔后,唇角扬起的笑也被浸没了,“乐乐。”

    叫得十分声音,不如“姐”顺溜。

    “不解释下吗。”

    朝阳知道她指的是什么,身子不自觉靠着墙,像是能给些底气似的,目光飘散,嗓音更是懒散,明知故问:“解释什么。”

    “他今天给了我离婚协议,字已经签好了。”

    朝阳微怔后,不知是惊是喜,“真的?那我们……”一顿,“我现在是王阳了,我不需要再低眉顺眼,如果村子这边议论我们的关系,我们可以移民,我亲爹可以给我们很多,他也很喜欢你……”

    我更喜欢你。

    啪——

    巴掌声在寂静的乡野突兀响起。

    朝乐用足力道,不然朝阳的脸不会迅速红肿,少年仍显青涩俊秀的五官在不解和疑惑中过渡,整个面部表情最后停留在愤怒。

    朝乐闭了闭眼,“我从来没想过和你在一起,从前,现在,以后。所有的暧昧,都是你自己瞎想出来的。”

    她今天的唇是鲜艳的红,乍一眼撇过去,那一抹犹如杜鹃花,再深

放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