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沈致的鼻尖堪堪与常绾的相碰,呼吸不匀,身子都在颤抖着。他的睫毛又密又长,扫在常绾脸上微微发痒。
“你……”她心里有些窒闷,却找不到原因,抬手轻轻拍了拍身前人的背部。
就在她收手的时候,她感觉到一滴温热的液体落在她脸颊上,痒痒麻麻的,顺着她的脸部线条下滑。
她错愕的抬头,发现面前那个如玉少年郎不知何时眼底已经一片湿润,眼前蒙着雾气,那双温柔缠绵的眼眸里情绪翻涌,有千言万语欲对她说,最后却化作一句:“你活着便好。”
两年前,金銮殿上,圣上钦点探花郎。
次月,探花郎放着大好前途不挣,如花闺秀不娶,求了一个周访各国的大使官身,开始了两年漫漫寻人之路。
大哥自回来后郁郁寡欢,坚信她香消玉损了。沈琅沈颂外家虽是富可敌国,却没有把手伸到这些偏远僻壤之地。只有他,踏遍了万水千山,终于寻回了她。
飞雪如絮,飘扬落满肩。
他帮常绾盖上宽大的毛领帽子,动作不像对待一个失忆的人,倒想对待一个孩童,显然,文采斐然的探花郎在这事上有些无措,呼吸错了好几拍,道:“我,我……我叫沈致,是、是你的……”
常绾眨了眨眼睛,好奇的看着他。
沈致被她看得慌乱,手指攥紧又松开,撒了他人生中第一个谎:“我是你的夫君。”
话说完,他就后悔了。从脖颈到耳根迅速蔓延起红晕,鬼迷了心窍,怎么说出这种话。
他还没来得及把话圆回去,就见常绾垂眸思考了一下,只是一下,然后抬头对他笑着点了点头。
沈致傻眼了,任由着常绾熟稔地牵起他的手,顺着巷子转过几道弯,到了一个极其狭小的巷尾,把他拽进她平日遇到暴雪时歇脚的小木屋,屋内只有一张桌子一张床,但是房屋结实,尽管外面狂风大作,却丝毫钻不进小屋里。
沈致在这种环境下愈发慌乱,把手抵着唇清了清嗓子。他脑里盘算着怎么解释,是继续谎言还是澄清事实,丝毫没有发现面前的人眼神变了。
常绾看着他的手,在淡红色的薄唇衬托下显得愈发白净,指甲修整得工整,微微曲起的手指拱出好看的骨节。视线往下,他取下身后披着的长裘后,便露出好看的脖颈线条,白里衣半高领刚好露出上下滚动的喉结……
常绾心里有些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