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芸伪善?”顺着徐依梦的话,时瑾年问出自己的疑惑。
徐依梦只是轻哼一声,语调充满了鄙夷与不屑,“我实话跟你说了,虽然我不怎么喜欢程桀,但程桀喜欢我我是知道的,他对我也算是不错,愿意为我花钱,没认识杨楚之前,我一直跟他保持着暧昧的状态,不喜欢,但也不推拒。女人嘛,不就是这种心态,有个人对你好,就算你不喜欢,也会维持一种朦朦胧胧的状态,给他点希望,又不完全让自己陷进去。”
徐依梦交叠双腿,坐的笔挺,依旧是精致的妆容,一丝不苟的发型,佩戴着搭配衣服的饰品,是个活的十分鲜亮的人。
只是她的眸很空,没有丝毫感情,或者说,物资的虚荣已经让她忘记了活在世上该具备的一些感情了。
徐依梦说这些话的时候,并没有看时瑾年,也没有丝毫的愧疚感,说的无比自然,就像她的性格,绝不含糊,“事实上虽然我把程桀当成备胎,但我还是挺喜欢这个男人的,闷骚,技术宅,有很多吸引女人的特质,但唯一让人讨厌的一点,穷。”
“程桀是做it的,工资还不错,而且我调查过,他每个月几乎没什么开销,而他原本的家庭条件虽然不是什么高门大户,但也算还不错,并不能说,穷。”时瑾年捏着笔,一下一下的敲在桌面上,形成有规律的节奏。
“我说的穷跟你理解的不是一个概念,我没嫁给杨楚之前,家里条件也算不错,可是跟杨楚那种富二代一比,简直就是云泥之别。”
“你知道吗?杨楚给我买一个包就够程桀赚三个月了,这是什么概念你懂吗?如果我跟程桀在一起,我要跟他一起在这个城市打拼,要五六年或者十年才能买得起房子,未来的生活,根本就是困难重重。”
徐依梦将最后一点烟摁灭在烟灰缸里,暗红色的指甲与手形成鲜明的颜色对比,手背的皮肤看起来惨白的毫无血色。
徐依梦有一种近乎病态的白,白的都有些透明。
“所以你就抛弃了程桀,跟杨楚在一起了?”
徐依梦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