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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我少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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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离开(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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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霞印染沈家村树林,公路,高高低低的田野。仲春三月,油菜花还未到花期。

    吃过早饭,沈余和二姐一起,将大姐小外甥女送到县级公路旁。

    约十分钟后,一辆小巴车在招手后停下来,一名妇女在车上用方言喊道:去哪里?

    去林方镇。沈琴从弟弟沈余手中接过女儿,提着背包,梅子,三弟,你们回去吧。我走了。说着,走上小巴。

    沈余挥手,目送着小巴在笔直的公路尽头消失,心中的感慨涌起!五十年份的烈阳果他看着大姐吃掉。这足以恢复艰辛的生活过早的在她脸上留下的痕迹。

    他送给她的礼物是一套化妆品。保护她安全的玉符,就带在她的颈脖上。

    但做完这些,她依旧是他心中的牵挂!他又如何能忘记年幼时跟着大姐身后奔跑玩耍的画面?

    前世里,他回来时二姐给他说过:大姐夫林明和她关系不好,时常吵架。贫贱夫妻百事哀!这是他此时心头的一根刺。

    五年前,大姐待字闺中,十里八乡的媒人踏破门槛。最终选了有手艺老实的林明。不想这桩婚姻并非美满。而大姐没有将彩礼钱带回婆家,令她处境艰难。

    此时,大姐的旅行包中就带着母亲给她的五万块彩礼钱。

    沈余在心中默默的祝福着:我的大姐啊!希望这是你美好生活的一个开端。这一世,我会让你不再受到任何的欺负!

    沈梅道:三弟,我们回去吧!

    沈余点点头,和二姐一起返回家中,准备离开的事宜。

    中午时分,放了几天的假的郝成,从落城市回到云田县沈家村二组,然后开车送沈余到云田县城中。

    沈余在离开家前,想要将堂妹沈巧接回来,重新读书。叔叔死的早婶婶改嫁这是无可厚非的。而堂妹在念完小学之后,在县城的一个熟人的饭馆中当童工。

    修真者,讲究斩断尘缘,一心修炼大道。但同样的,在中国的神话故事中还有一句话: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他如今成为练气士,当然不会再让堂妹继续当童工。

    郝成将他开来的警车停在云田县县医院对面的小餐馆门口,看看饭馆名字,稳稳的停在路边。

    他二十出头的年纪,刚从警校毕业没几年,满脸的青春痘。穿着便服:绛紫色的t恤,白色的休闲长裤,皮鞋。平头短发。难掩精悍的气质。

    郝成跟在沈余身边,走进小餐馆中。这不是用餐时间,围着围裙端着大铁盆倒水的老板道:两位吃点什么?

    郝成职业习惯使然,看着餐馆里的环境通路,道:老板,把沈巧叫出来,她家里来人看她。

    老板是一个四十岁左右的男子,眼看这少年青年衣着,不像是县城里的人。但还是回头喊道:巧巧,出来一下。你家里来人了。

    片刻后,就见一个高挑消瘦的女孩从门帘后走出来。手上还沾着水,看到一身休闲装沉静而立的沈余,顿时眼泪就流下来,飞扑着到沈余怀中,哥

    一年多的帮工岁月,称不上黑暗,但对十二三岁的女孩来说,何其的难熬。骤然见到亲人真情流露。

    巧巧沈余轻轻的拍拍她的背,看着她沾满泪水的美丽脸庞,道:越长越高,都成大姑娘了。走,哥带你回家。

    呜呜沈巧再次哭起来,依恋的抱着沈余的手。

    小饭馆的老板,说是熟人,但转了几道弯,沈余并不认识。和老板谈了几句带走沈巧,并没有传闻中的虐待,装逼打脸剧情。

    轰!郝成发动着警车。坐在车内的沈巧,拿着她换洗衣服的包裹,看着县医院门口的小饭馆,在离别之时心绪难言,道:哥,等会叫郝大哥在菜市场停下车。大伯起房子,我还没工作,割两斤肉带回去。

    郝成一边开车,一边回头看一眼:真是个懂事的小姑娘。

    沈余笑一笑,摸摸她的头,好啊!

    故乡之中,有霸道的沈家三虎,有阿谀奉承的大姑父,有沉默随风倒的二姑父小姑父,三个姑姑们,有将亲戚看做资源的堂叔沈知远,这些都是负能量。

    但同样的,还有父母,有大姐二姐,还有懂事的巧巧!而他即将离开这生育他的地方!

    星期一清晨,天蒙蒙亮。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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