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样就太不符合老天爷一贯的作风了。
所以,萧笑非常顺利的从那间着火的屋子里跑了出来。直接钻进了他一眼看见的一大团绿色的叶子中间。
他知道绿色的植物火是烧不了的。但是在最外面还不安全,所以他要钻到最里面去。在钻的过程中,他发现这原来是一团搅和在一起,没人打理的葡萄藤,里面居然还有不少已经成熟的葡萄。
老天保佑,他可以自杀,但是千万别往他被大火烧死啊!
某人在葡萄藤里钻了片刻,在耳边的吵闹声和大火哄哄燃烧的声音越来越远了,才终于安静下来。随手扯了一串紫色的葡萄就往嘴里送。没办法,本来就饿的要死,这又经过了这么长时间的运动,他现在已经饿的前胸贴后背了。
这应该是一团野葡萄,因为葡萄的颗粒不是很大,差不多跟平常吃的水晶提子的大小差不多。
某位仁兄一边吃一边结论,直到他的肚子终于感觉到有点撑了,才猛然意识到某个问题。
这怎么才吃了一串葡萄就感觉胃要撑破了似地?
挺身摸摸自己的胃。
似乎,好像……
历史性的一刻到来。因为俺们的主人翁终于意识到某个问题了。
所以,他看到了自己的手,看到了自己的脚,看到了自己身上的衣服。
“这谁啊?”
“……”没人回答。也不可能回答。能回答他的只有不远处传来的杂乱的喊叫声,以及房子被在大火烘烤之后的倒塌声。
但是刚刚那幼齿的声音……
“我,我怎么变小了……”幼齿的声音再次响起,某人难以置信的自言自语,看这五短的身材,最多只有四五岁吧?胖乎乎的小胳膊小腿真真切切的告诉他,他现在变成了一个孩子了。
嘿!那意思就是自己自杀成功了?!
“呵呵!”萧笑傻笑两声之后,收敛了笑容。心里闪过一丝疼痛。
作为一名跟进新时代的网络作家,怎么不可能不知道穿越这种事呢。并且,他最早开始写文就是从穿越文开始的。当时为了创造出一位十项全能的主人翁,他可是查阅了好多资料。了解了上至天文,下至贫穷老百姓的吃食等问题。也幸好,这家伙从小在乡下长大,老家又靠近山里,当年捡到他的老太太,为了生活,几乎是天天上山下河的弄吃食。因此,在他六岁以前,他几乎认识了山上,河里所有能吃的东西。更因此为自己的处女作添了一笔红彩。从此踏上了写作之路。
不过,看着孩子身上的穿着,这孩子估计非富即贵。所以上山下河这种寻找吃的事情应该轮不到他……
想到这里,萧笑的眉头挑了挑。
他不是真傻,他只是喜欢装傻而已。所以他意识到了某个被他遗忘了‘很久’的事实。那就是对面的火灾。什么情况下会想烧死一个人?现代看过电视的人都知道。所以,他还是没那么多的好运,至少,以目前的状况来看,他不可能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家里。
唉!算了,反正上一辈子他也没幸运的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家里,这捡来的一辈子,在自己还没有鼓足勇气自杀前,就得过且过吧。
想到这里,萧笑向天伸出个中指。
老天爷那老头现在是把他当成孙子了。搞得他现在都有点心里惶惶的,以前的世界他是再也不想回去了。如果再自杀一次,上面那个再把他弄回去了,那他还不如就呆在这里,就算以后上街当乞丐都行。反正他从来都不是勤快人,不久前还是人家养的男二爷呢。虽然他是因为喜欢那个男人,才故意接近那个人的。
某现代办公室里,一名身着墨蓝色衬衣的男人,正烦躁的批改着手里的文件。
“咚咚咚!”
“进来。”
“总裁,这是今天的报纸。”
“放在一边吧。”
“是……”秘书放下报纸后,却并没有离开。
“怎么了?”男人有些疑惑,抬起头来。这是一张刚毅的脸,虽然经过了很好的保养,但是岁月还是在他的身上留下了一些洗不去的痕迹。
“……萧笑……”
“我不是说了吗?不要跟我提他。”
秘书知道眼前的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