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湿走肉(the fucking dead)(第一季)(第三集)(第1/4页)
行湿走肉(the fug dead)s1e3。
变成活屍有个好处,就是饿肚子的能力变得很强,如果不追着会动的东西乱
跑,光站在太阳下增加头盖骨硬度,一整天其实耗费不了多少能量,这是以前身
为人类时未曾想过的。不过活屍跑起来真的不快,我猜是红血球携带氧气的能力
变差,所以血都变黑的;各个器官机制也都变虚弱,就像乾电池和灯泡组,把灯
泡串联的功率虽然变得很小,电池寿命却可以延长。难怪这些活屍饿那么久都不
会真的倒毙死亡,顶多就是愈来愈瘦,动作愈来愈慢。
变成活屍后射精过两次的我,已经可以艰难地利用手指做精细一点的动作,
比起之前只能整只手臂、手掌一起运动,我果然又进步了,我推估我现在100
公尺可以跑25秒左右,大概是追不上幼稚园小学生的程度。
反省昨天的计画,实在有点太草率,我可能以后都不会再用这一招,可能是
我愈来愈像人类之后,头脑清晰了,想法便一直改变。
出门觅食的时候我又看见阿壮,他高人一等的个子在活屍群中很容易发现,
牠随着其他活屍在以前常举办表演的公园广场发呆,看牠愈来愈瘦,我有点於心
不忍,毕竟要不是牠的无心帮助,让我内射崔甫婷,也许我早就死在人类倖存者
的手中,或者一辈子都以活屍的身分生存下去,无法思考,只依照本能吃喝拉撒,
那也许比死了还悲哀。
因为我还无法俐落地使用手指,所以我只能用压破的方法打开饼乾零食,便
拿了一些碎成粉末的可乐果、虾味先给牠,牠差点连我的手都吞了下去,然后又
继续在原地发呆。
我有点好奇,便搜了搜牠的身子,找到牠的皮夹子,幸亏牠的身分证就放在
证件、卡片的第一张,不然我的手指还没有灵敏到可以拿出皮夹中的证件。
「金鑫錡?」这名字酷,到底是多缺钱,名字间竟然有五个金,我想等我具
备说话能力之后,我可以叫牠「金乘五」。
唉,枉费牠那么大一只,养只小猫小狗还比牠有用,我们家肥猫以前还会抓
壁虎或蟑螂来给我当礼物的说。牠听不懂我说什么,也不会和我分工合作撷取资
源,只会和其他活屍一起跟着声音的来源跑来跑去,不然就是发呆。
慢慢地从远方开始传来整群活屍活动的声响,牠们虽然不会说话,但「啊啊
啊」的声音和脚步声非常明显。
听见这些声音,金乘五丢下我也「啊啊啊」地追了过去。
我很想看看是不是牠们遇到了人类倖存者,但现在大白天的,我不想违背之
前许下要活得比amy久的愿望,虽然台湾人大部分都是使用冷兵器,但如果不
小心遇到军队、警方,或是台中来的倖存者,林北被流弹打中的机会不是太高了
吗。
何况我也挤不进去活屍潮,我躺在公园躺椅上想想以后怎么再抓几个人类来
帮助我射精。
「啊啊啊……」虽然大部分活屍的叫声都差不多,但是我听得出这是金乘五
的声音,於是我的午觉被牠吵醒。
「啊啊?」我有点起床气地啊啊叫了两声,其实是「三小」的意思。
「啊啊啊……」只见金乘五拿着一只髒兮兮的nike球鞋,不断地举到我
面前。而牠后面跟了几只活屍,啊啊啊地想要伸手抢那只球鞋。
三小啦,要也给我一双好吗?。
不过等到我定睛一看,发现那只鞋子里面竟然有只还带着半截脚踝骨的新鲜
脚掌。
靠夭,难道这就是牠刚刚跟着活屍群走,获得的战利品!?。
看牠一直把鞋子往我这边督过来,身上也变得更髒,一定是刚刚经过了相当
激烈的争夺,不知怎么搞得我竟然有点感动,毕竟牠也很久没有好好吃上一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