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像是绳结护身符似的玩意。他们将之钉在门内侧,之前检查中以为是什么纪念品的东西嗡地一震,冒出了微弱的光芒。
幽灵没法再进入他们的房间。
“这是什么?”塔砂问,“你之前没说它们有问题。”
“都过去几百年了!”维克多又用起了老借口,“大概是某种驱灵护符,没什么值得一提的地方……幽灵本来就不是多厉害的东西啊!随便去个战场就能收一打!几百年那会儿,是个跑长途的人都知道要带驱灵护符,更别说要跟地下城打交道的那些了,你的幽灵至今无往不利,只是因为敌人无知而已啊!”
塔砂想用手指揉一揉眉心,但她只能摸到骨头。
“它看起来有点像……有点像个什么风格。”维克多徒劳地说,“某个部族遗留物?哪个王国的后裔?真该死,我记不起来了。”
这不能证明什么,维克多说。这不能证明什么,问及驱灵护符的军人只得到了“护身符”的答案,马戏团从很早之前就带着这个,多年的传统之一。幽灵无法靠近,塔砂也不想派人强行将之拿下来打草惊蛇。房间里的空间暂时成为了秘密,但没关系。
别有心思的人,总会自己出来。
道格拉斯走在红桉县的街道上,他没换下那一身花花绿绿的刺眼服装,每当有人对他投来视线,他总是按一按帽檐,向对方回以闪亮的微笑。
路过的人很难不看他,无论是否认得这位马戏团明星。道格拉斯脖子上围着一块大红色的方巾,身上穿着黄绿相间还带着五角星图案的条纹衫,裤子勉强配色没那么可怕,蓝色帆布被磨得发白,还有各种划痕与洗不掉的污渍。若非那张留着短短络腮胡的面孔还算英俊,每个人的目光一定不忍心在他身上停留超过两秒。
这位骑手依然穿着他的马靴,脚后跟连着马刺,每走一步都叮叮当当作响,整个人好似一个又吵又伤眼的自走信号牌。在旅馆落脚的当天,他便大大方方地在红桉县里穿行,像个一点不紧张的观光客。
“对,我是驭龙者道格拉斯,想要我的签名吗?”
哄笑声与真的寻求签名的声音。
“没错,北边还封着呢,他们说这里的人已经死光了。不过咱们不相信嘛!”
愤怒的嘘声。
“别人?我也不知道啊,我可是为了保护一位小女士才来的。我都没带什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