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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到如今随便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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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7(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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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三十岁了呀……呵……」她再倒了杯红酒,边喝边哀叹自己年华老去。

    眼看时光飞逝,二十岁的她和三十岁的她有什麽不同呢?

    有啊,变得更老、更愚蠢了,呵呵呵呵……

    她想想笑了起来,乾掉另一杯红酒,然後又倒了一杯。

    用脚指头玩著泡沫,她整个人在热水里放松下来,思绪又管不住的漫游起来。

    阿磊现在在做什么呢?

    想必还在唱歌吧。

    他每年的今天晚上都要赶场,赶完场之後势必会被小汪他们拉去狂欢,通常等他回来都已经是第二天凌晨了。

    屋外再度下起了雨,她两脚*父叠在浴缸边,无端想起刚认识的前几年,当时两人都是穷光蛋没钱买轿车,他那时因为被电视台封杀,所以仍在pub驻唱,赶场时则靠一辆破旧的机车代步,她则是标准的公车族。

    那一天,一样是在下雨,她因为工作加班到深夜,要回家时,公车早已收班了,她本已认命打算淋雨走回家,可才刚走出大门,就看见他坐在那辆破机车上直勾勾的看著她……

    雨一直在下著。

    她走上前,问:「怎麽在这里?」

    「路过。」他说,发上的雨水顺著他的脸颊滑下,直至方正的下巴,聚集,然後滴落。

    她忍不住笑了起来,抬手将他湿透的发往後拨,「你没雨衣吗?」

    「没有。」他说话简单扼要,边脱下自己身上的皮外套,罩在她头上。「穿上。」

    她依言穿上,他发动机车,她不待他提便坐到後座,从後环抱著他的腰。

    他的皮衣其实早已湿了大半,但她却觉得莫名温暖,当机车穿过黑夜中流金般的台北街头,她将脸贴在他湿透的背,只觉得飞逝而过的灯火如梦迷蒙。

    他们淋著雨骑过半个城市,回到了自己的窝。

    后来过了很久之後,她才醒觉,自己其实早在那时就已爱上了他,爱上那个会特意在雨中等她几个小时,却嘴硬的说他只是「路过」的男人。

    无力轻叹一声,她整个人沉到水里去,音到憋不住气了才冒出来,这次她没再费事倒酒,只拎起酒瓶直接用灌的。

    「哈……」她哈了一口大气,然後将小脸搁在浴缸边。

    「真是的,为什么会爱上这麽麻烦的人呢?」她再灌一口酒,自怨自丈地咕哝著,「又不帅、又龟毛,脾气又不怎么好,写歌闭关的时候三天两头的把自己关在工作室中,不写歌的时候又常为了宣传赶通告忙到不见人影……」

    她又就著瓶口喝了一口,脑海里依然荡著哀怨无力的声音。

    他那种人根本满脑子想的都是音乐、音乐、音乐!

    除了音乐,还是音乐!

    啊,可恶的音乐呀——

    她在脑海里呐喊著,无力的又喝了一口酒。音乐呀音乐呀,让人又爱又恨的音乐……

    有什么了不起的,不过就是唱歌嘛,唱歌她也会啊!

    思及此,她打了个酒喝,然後开始唱起荒腔走板的歌来。

    「啊,对了,是这样唱的……你我到底算不算是一对恋人,我这样问会不会有些天真…喔喔喔,我想做的不只是朋友……我的耳朵,只想听你说话,我的眼睛,容不下一粒沙,我的妒忌,闷得没有道理,跟随著你的天气,调整我的悲或喜——咯……」

    再度打了个酒嗝,她突地笑了起来:「呵呵呵呵……哎呀,好悲哀啊……林可葳,你真是个悲哀的女人我敬你!」

    她将瓶口对著嘴灌了几口,摸首歌继续唱,音到她手中的红酒被她喝得一乾二净再倒不出一滴,她才从水里出来,不过刚站起,一阵晕眩让她刚跨出浴缸就跪倒在地,她拿在手里的空酒瓶匡唧一声掉落,碎了一地。

    「哇喔!」虽然有几片碎玻璃划破了她的大腿,她看见伤口渗出鲜血,却不觉得痛,莫名觉得十分神奇,不由得吃吃笑了起来。

    刚进门,邢磊就听见东西打破的声音从浴室传来,他匆匆走到浴室,只见门半开著,而葳葳正坐在地上对著自己腿上的伤口像笑,赤裸著的身子围了一条快要掉下来的浴巾。

    「我的天,你搞什么?」他吓得脸色发白,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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