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好死不如赖活嘛,你懂的。”
“四,你的左手本来是的主要武器,可是,你的老板这几天临时让你保管这个箱子,箱子至少有七点五公斤,这会造成你左臂肌肉僵硬,大大影响你的出枪速度和你的枪法。”
“该死的箱子……你观察得可够细的。”
“五,你作为亡命徒,一定象一个口号所说的那样,时刻准备着,所以你总是把弹匣压得满满的,这样就会造成弹匣里的送弹弹簧疲劳,降低了你手枪的送弹速度。 ”
王君的嘴角抽搐了下。
“这么说……这么说,我真的不该来清河?”
“你说呢?”
向天亮很淡定。
他知道,王君在等待掏枪的机会。
他也在等待。
“向天亮,如果不是为了箱子里的东西,你会不会来找我?”
“不知道,不找,知道了,不管天涯海角。”
“你还是警察?”
“临时的。”
“他们不要你?”
“我不想干。”
“为什么?”
“当临时工,杀人方便,比如说现在。”
王君沉默了一会。
“快枪对快枪。”
“谁快谁不死。”
突然,一阵风吹来。
带着风声。
一动不动的王君,左臂动了。
他以匪夷所所的速度,握枪、拨枪、举枪……
枪响了。
“啪,啪。”
王君的机会选得恰到好处。
突如其来的风,能吹乱人的精气神,会让人分心。
可是,对面的人是向天亮。
就在风吹之时,向天亮的右耳朵,短暂的抖了一下。
向天亮想都没想,毫不犹豫的伸手掏枪。
右耳朵,在帮助向天亮料敌机先。
所以,王君很快,向天亮更快。
是两声枪响。
一枪是向天亮开的,一枪是王君开的。
枪响之后。
向天亮和王君两个人的身体,都微微的晃了一下。
左手上的枪,都掉到了地上。
两个人的左臂,都测出了血花。
白色的衬衣,顿时印上了绚丽的图案。
向天亮淡淡的一笑,“够快的”
王君惨然笑道:“你,比我更快。”
“我也比你更准。”向天亮还是笑。
王君道:“是的,你其实只擦破了点皮。”
“我打中的是你的动脉,你失血的速度,将比我快上十倍以上。”
“那你为什么要丢掉枪?”
向天亮笑道:“你的枪法不错,我先打中了你,你居然还能击中我,所以,我很佩服你的枪法。”
“再给我一次机会?”王君问道。
“对,给你右手一次机会。”
“哈哈……”
王君突然大笑起来。
“向天亮,你输了。”
话音未落,王君右手上就有了枪。
原来,他改了他以前的习惯,没有将枪放在裤袋里,而是和另一支枪一样,同样插在胸前腰间,同样的开着保险。
“啪,啪。”
王君的枪响了。
但是,又是两声枪响。
王君的脸色惨白起来,他好生不解。
因为他只开了一枪,还没来得及开第二枪。
另外的那枪,当然是向天亮开的。
而且,是向天亮的枪先响的。
“叭。”
王君右手上的枪,跌落到了地上。
他的右臂,也飞出了一道血箭,在夜灯照耀下,显得灿烂夺目。
向天亮的枪还在手上。
他先开的枪,王君中枪后,失去了准头,子弹擦着他的衬衣飞了出去。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王君咆吼着转身去开车门。
向天亮没给他企图上车,劫持人质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