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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大院一号妻:二号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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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官场平衡术(第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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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对王小丹说很多话,可是他又找不到哪句话是该说,哪句话又是不该说的。他知道王小丹是一个有故事的女人,任何有故事的女人都是不简单的,可王小丹为什么要对他动情呢?还是王小丹也把自己当作一个报复和试验的对象?

    吕浩倒想知道,王小丹的真实内心是怎样的。于是,他没去打断王小丹的话,任由她讲着属于她一个人的黑暗。

    可是那个黑夜诱惑了她,那个叫司徒永信的导师诱惑了她,进而,她的生活改变了,一切都改变了。她本来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法学的研究生,她一直幻想着做一名大学的老师,或者当一名律师,她喜欢律师。她没日没夜地学习,她放弃了大学生涯里的一切属于女孩该有的活动,比高中还要勤奋十倍地努力着,她只能这样拼命读书,才有机会去接近自己的理想,对一个农村的孩子来说,读书,就是走进理想之国唯一的出路了。

    那个叫司徒永信的导师,那个大她二十岁的男人,他毁掉了她的一切梦想。那是怎样的一个男人呢,王小丹以前还能形容他,动声动色地描绘他,现在,不能了。她只知道,那是一个噩梦,一个将她由天堂打入地狱的噩梦。

    司徒永信长得很帅,尽管年龄有.点偏大,但还是帅,这.点王小丹不能不承认。没办法,上帝打算让某人做魔鬼时,总要把他打扮得漂亮一些,总要在他身上多涂点颜色,不然,他迷惑不了众人。王小丹到现在都搞不清,当初是她喜欢上了司徒永信,还是司徒永信先垂涎上了她?反正,她们那届女生中,不少人暗暗喜欢着这位道貌岸然的衣冠禽兽。那个夜晚来临前,王小丹还是清白的,说句不害羞的话,她还没跟男人睡过觉,没同床共眠过。手拉过,吻也接过,最后一道防线却迟迟没能突破。她女人的第一次,是在那个夜晚献出的,不,不叫献出,准确说应该是被掠夺。

    那晚导师司徒永信带着她还有班上一个叫姜敏的女生,一同出去应酬。司徒永信这种应酬很多,带她们课的同时,还兼着不少社会职务。王小丹喜欢这种生活,她想象中的未来,也是这个样子。自己在大学教书,然后再兼些社会工作,既做了学问又增加收入,还受人尊重。那晚他们喝了酒,请导师的是一位法官,还有两名律师。两名律师都是律师界的头面人物,名声大得很。王小丹也是那晚才知道,法官和律师,不是天敌,而是朋友,是哥们,是一个桌上喝酒一个被窝里泡妞的那种。律师只有和法官做了哥们,名声才能大起来,才能不停地接手案子。之前王小丹的认识是错误的,是偏颇的,至少跟中国国情不符。那晚她大开眼界。一激动就喝了不少,姜敏也喝了不少,喝得都站不起来,最后不得不让那位法官抱到车上。后来王小丹才知道,不是她跟姜敏酒量不行,是酒的问题,人家给她们喝了另一种酒,那种酒里有一种让人发软让人发癫的东西,这东西据说经常藏在法官和导师这样身份显赫的人的包里。

    那晚导师把她带到了一家五星级宾馆。

    那晚她迷迷惑惑中把自己的第一次交付了出去。导师后来说,是她主动,她很疯,一进门就抱住了他。他身上的衣服,都是她扒了的。边扒边兴奋地大喊,喊着平日根本说不出口的那些话,她把自己也扒了,扒得*,*裸地交给了他。

    导师说这话的时候,脸上挂着委屈,好像他是被强迫的,他很无辜。王小丹却什么也不记得,对,她记下了床单上一滩血。

    那滩血应该算是女人的奢侈品。

    有些女人把自己的第一次看得很重,认为一旦第一次被某个男人掠走,这男人就得对她负责一生,这种传统的女人特不招男人爱,可这种女人还是多数。男人们大都喜欢另一种女人,这种女人裤带很松,第一次第几次根本无所谓,要就给,给了就走,根本不跟你计较,也不说让你负责那类傻话。这年头,谁还对谁负责啊,负责这个词早就成古董。再说不就上了一次床,负责个啥?

    王小丹并没想到要让导师负责,她什么也没想到。那段日子,王小丹脑子乱极了,又如同被人掏空一样,白茫茫一片。她不知道如何面对导师,如何面对失身后的自己。她想哭,可哭不出。她想笑,但一笑就泪流满面。终于有一天,她决定去找导师,她不能这么错乱下去,她要搞清自己,也要搞清导师。导师在自己的办公室接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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