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就知道根本没差别。)交织成冗长而且折磨人的旋律,不停钻进我的脑袋里。
我很怕吵。即使我的窗户已经是隔音气密窗,我睡觉也塞耳塞。我常常想我这种人一定很讨人厌,明明有健全的听觉,却羡慕死听不见的聋子。妈啊,他们才是真正幸福的人好吗,当他们真正听见声音时,就会明白声音有多惹人讨厌。
不过人的通病就是,渴望得到自己没有的事物。
所以我这种人……
「芎先生。」
我从回忆里抬起头看着廖佐晋。
他的表情不耐烦的像是他根本不想知道我住的地方有多吵以及我有多怕吵,或是我形容的吵杂在他认知里有多微不足道。
是是是。
廖大医生,我现在就切入主题。
我看着窗外,也就是我公寓一条街外的市立公园。小小的公园挤满了人,有带小孩的妈妈;做晨运的老人家;以及她。
她简直就是突兀。
在一群动个不停以及叫个不停的人群中,她安安静静的坐在公园的石砌长椅。奇怪的是她的坐的方向,她不是面对公园背对马路;而是背对公园面对马路。这样的坐姿通常是等公车的人才会这样做,只是那个公园根本没有公车站。而堪称奇蹟的是她手里拿的东西-一本厚的跟砖块一样的书。她居然在大庭广众下专心的看书,而不是专心的盯手机传讯息。根本比濒临绝种生物还稀少。
直到我发现我对她产生好奇时,我已经盯着她看了半个小时。她有翻页吗?我有发现吗?还是我就是像看着博物馆的展示品,我根本看不懂也一直盯着看。
突然,她站起来,把书放进她随身的包包里,转身,慢慢的走离吵杂的公园。
她离开的画面没有唯美的像是电视般不可思议,或是文字叙述般的目眩神迷。她飘长的秀髮随着微风飘扬,带走我仅存的理智和满溢的想念,我多渴望再见她一面……之类的屁话。
她站起身,我远远看起来她的身材很娇小,事后我近看她时,她的身材也真的很娇小。她起身前把垂落到面前的短髮塞到耳后,然后抬头闭上眼睛,享受片刻的阳光照射在她娃娃般的圆脸,接着露出满足的笑容,左手拿起侧背包挂在左肩,拍拍屁股就离开。
一切是如此简单,而我也没有任何动心起念的感觉。她就像个路人。她也就是个路人。
直到隔天。
我起床梳洗后,照旧站到窗户边看着窗户外市立公园景象。
你一定认为我就是变态般的偷窥人,而且还无业。
拜託我有职业的好吗。如果你是一位有看报习惯的人,那你一定看过我的文字。我就是那位在报纸某一版的角落写着时事评论的专栏作家,不是特别引人注目,却足够养活我自己。
而且我绝对不是变态,连变态两个字的边边都沾不上。我只是喜欢观察人,毕竟我是写时事评论的作家嘛,保持着安全距离观察人类,是工作的必要性。无论多幺和平欢乐的地方,一定都潜藏着危险残暴的因子。
而她就是欢乐声底下的危险残暴因子。
而我却被吸引。
人不就是这样犯贱?
愈是危险愈是难以抵御的受吸引。
所以等到我发现时,我已经上瘾般的等待她每天的出现。而在我做出我自己都无法相信的傻事时,我才彻底明白我从一开始就中了她的毒。
根本从一开始就不应该看见她。
我走出家门,穿着运动便装以及从衣橱挖出来的唯一一双布鞋,一副要去晨运般的年轻人。
我在马路对面原地踏步般的像是準备暖身,其实骨子里是紧张到双腿发抖,必须靠着原地踏步才不会腿软跪地。
总之,我跟着人群步过马路,我跟她的距离从视线之遥缩短成触手可碰。我经过她的身边,一瞬间,觉得炙热的空气在她身边变得冰冷刺寒,也许是我的错觉,因为我实在太紧张了,我毕竟看着她三个多月了,而我也真的很好奇她看的书到底是什幺?
所以我开始绕着公园慢跑,这种路线很奇怪,哪种年轻人会绕着小小的市立公园跑步?大概只有我这种从来不运动;运动只为了某种目的的人,才会选择这样怪的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