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到洛都没几天。”
“还有呢?”
“没了。我问的他都听不懂。”
“那怎么办?找个通译?对了!”
程宗扬反应过来,“那个胡商--他肯定能听懂!”
“不能去找外人。”
卢景道:“虽然不知道初九那天发生了什么事,但肯定关系重大,找胡商只怕横生枝节。”
已经出了二十条人命,再怎么谨慎也不为过。程宗扬也不愿意看到再有无辜的人被卷进来。但胡琴老人目不能视,语不能辨,难道线索到此又要中断?
“等老四回来。”
卢景道:“他以前孤身一人在草原上闯荡过两年,也许能听懂他的话。”
程宗扬一颗心落回肚子里,斯明信一旦回来,两骏齐出,整个洛都也没有多少人能挡住他们。
“还有一个疤面少年,可惜除了脸上有疤以外,其他线索一点都没有。”
程宗扬叹道:“好像又走进死胡同了。”
“还有一条线索我们没有找。”
卢景道:“管理上汤的捕盗椽。”
……
“长兴脚店失火的事?”
田球心里一紧。这件案子看似很普通,一家脚店失火,烧死了店主一家。秋冬之季天干物燥,失火之事常有,而且火灾并没有波及其他房舍,财物损失也不多,因此早在数日前就已经结案。
但田球清楚,那桩失火案与文牍上的根本是两码事。死于火灾的一共五人,均被人用利刃断喉,然后纵火焚尸,店主一家阖门被灭,没有一个活口。
田球还记得自己当时把调查的情况写在简牍上,递交给县尉,县尉对此十分重视,当即命他细查此案,追拿凶手。但仅仅一个时辰之后,县尉又把他召去,当面递给他几支重新填写过的简牍,命他在上面刻名留印。
简牍上的墨痕很新,内容与自己的调查很相似,但去掉了所有凶杀的痕迹,改为一桩普通的失火案。
田球当了多年差吏,一言不发地刻上名字,将随身携带的铜印醮上硃砂,盖在名字上方,然后恭恭敬敬地递给县尉。
他知道自己的选择十分明智,因为就在昨夜,洛都令吕放暴病身亡,接替他的人选,正是如今的县尉。
田球定了定神,不经意地瞟了眼来客。那人虽然身着布衣,但头发上的压痕尚在,很明显是武将常戴的弁冠。他虎口厚硬的粗茧,只有常年握刀才如出现。
更重要的是他随身佩戴的长刀,虽然刀柄用布裹住,但柄尾突起的痕迹分明是一柄环首刀--汉国军方的制式武器。还有他的眼神和身形……只有军人才会如此刚毅目光和挺拔的身姿。
“长兴脚店失火的事嘛……”
田球拉长声音道:“已经结案了。”
那名军人不动声色,“确定是失火?”
“当然。”
田球一口咬定,“简牍上就是这么写的。”
“是否有目击者?”
“火灾发生在半夜,又隔着林子,等有人看到,房子都已经烧穿。”
“当时住在店里的客人呢?”
“失火是在八月十一的夜间。据镇上人说,脚店十日就已经关门歇业,店中并没有客人。火场也没有其他尸首。”
“在此之前呢?”
“最晚是初九,有人去过店里,是附近一个猎户,叫张余。我查问过,他只是去店里卖猎物,与火灾没什么关系。”
军人站起身,收起案上的羽林天军腰牌,转身离开。
田球松了口气,暗暗祈祷这案子赶紧过去。至于当天发生了什么事,他一点都不想知道。……
“打猎的后生……”
一名须鬓斑白的老者在路边遥遥招手。
张余走过去,拍了拍肩上的猎叉,“老丈,要兔子吗?刚打的几只!那只白兔是我下套子逮的,拿回去就是不吃,也能当个玩物。”
老者看了一会儿,满意地说道:“这几只我都要了,价钱多少?”
张余一高兴,说话声音也大了起来,“一共五只兔子,有大有小,老丈也知道,到了市上,大的要三四十,小的也要二三十个铜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