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赋予他们的自由。
而没有功名在身的刘宗英,则是大马金刀的坐在一把椅子上面。他没有了秀才功名,却是堂堂大邑县公局议员,还是大邑县里面的纳税大户,虽然不是官身,但是却不怵王安国这个堂堂七品县令。
“刘议员,本官知道你有道理,所行也都合乎国法。但是人情你也不能一点不讲啊……这王小三是你安仁镇的同乡,乡里乡亲的,你就真忍心看着他一家流离几千里,一把骨头都丢在苦寒蛮荒之地?”
“王大人,我现在是买卖人,买地是为了牟利,只要不违反国法,当然是怎么利大怎么来了。至于王小三他们一家去东北、南洋又有什么不好?那里地广人稀,朝廷还帮着置业安家,不比窝在安仁镇吃苦受穷要好?等我家老二长大一些,我也打算让他放弃继承权去南洋闯荡一番呢!”
刘宗英此言非虚,他的家业虽然不小,但是也经不起仨儿子来分,所以打算让自己的次子按照“悌让法”,放弃继承权去婆罗洲领取一块朝廷赐与的土地(当然是在相对安全的婆罗洲西部和北部)。这样的安排在眼下的大明地主富农之家中是非常普遍的。同样行万里路,这些川资颇丰的富家子自然不大会死在路上,而且他们的财主老爹多半还会给他们预备好一笔在异乡开创家业的资本。有了土地和资本,他们在异乡的生活可就容易许多了。
不过如王小三这样的贫苦农人之家,就不大可能从“悌让法”中获利了,光是万里的路费,他们就拿不出来,到了异乡就是领到土地也没有资本开发。所以只能参加集体农庄,去更远更危险的地方开拓。
在东北,黑龙江南岸土地上已经不再建设集体农庄了。新建的农庄,都在黑龙江北岸。在婆罗洲,集体农庄都建在土著集中的婆罗洲东南部,而且建立婆罗洲上的种植园由于需要大量投资,所以去婆罗洲的移民需要签订契约,在橡胶园和棕榈园投产以后,以低于市场价20%的价格向兰芳橡胶公司出售产品,或者上缴3成收获。
另外,在青海、新疆、蒙古、东西伯利亚和库页岛等地成立集体农庄的计划也将付诸实行。
当然,例外也是有的。在北京周围的皇家土地上,这段时间还出现了大批桑树种植园,也使用了集体农庄的名号,不过实质却完全不一样。这些桑园乃是由农民自发组成的股份制经营团体承包皇室土地和山林,并且向汇丰银行贷款,用于桑树种植。在桑树成熟以后,需要向皇室上缴地租,而且这些桑园也没有武装,是完全的经营团体,参与者所持有的股份多少也不做硬性规定。不过这些桑园农庄只招募北直、河南、山东和山西四省的农户,像王小三这样的四川人是没有资格参与的。(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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