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岸公司?
周方远微微一愣,旋即反应过来。
离岸公司是指在公司注册地以外经营,不能在注册地经营的公司。
离岸的含义是指投资人的公司注册在离岸管辖区,但投资人不用亲临当地,其业务运作可在世界各地的任何地方直接开展。例如在巴哈马群岛注册一家贸易公司,但其贸易业务的往来可以是在欧洲与美洲之间进行的。著名的离岸管辖区有许多是前英属殖民地,如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等,因此这些地区在很大基础上保留了英国的法律体系和司法制度。离岸公司与一般有限公司相比,主要区别在税收上。
与通常使用的按营业额或利润征收税款的做法不同,离岸管辖区政府只向离岸公司征收年度管理费,除此之外,不再征收任何税款。除了有税务优惠之外,几乎所有的离岸管辖区均明文规定:公司的股东资料,股权比例,收益状况等,享有保密权利,如股东不愿意,可以不对外披露。另一优点是几乎所有的国际大银行都承认这类公司,如美国的大通银行香港的汇丰银行新加坡发展银行法国的东方汇理银行等。离岸公司可以在银行开设账号,在财务运作上极其方便。
一般这类离岸地区和国家与世界发达国家都有良好的贸易关系。
因此,海外离岸公司是许多大型跨国公司和拥有高额资产的个人经常使用的金融工具,希望在国外上市的公司有许多是通过成立海外离岸公司实现其目的的。
而说到离岸公司,那就不得不说另一个名字了避税天堂。
避税天堂是说税率很低甚至是完全免征税款的国家或地区,但可能只有个别税种较低,适用于特定分类的个人或商业机构。个人要受益于避税港的其中一个方法,就是迁徙到该地区,使法律上只需缴交税项给免税港政府。另外,个人或商业机构也可以在避税港,成立附属机构或独立的法律实体,资产移动到新公司后便可在套现获利,从而缴交较低或者免除税款。不过,利用这种方法到底算是避税还是逃税,难以一概而论。这视乎相关国家或地区还有相关的个人或机构的个别情况。
避税天堂大多是较小的沿海国家和内陆小国,甚至是很小的岛屿或飞地。它们自然资源稀缺人口数量较少经济基础薄弱。但由于它具有某些优越性,因此吸引了大量国外公司来此注册。除列支敦士登外,还有安道尔摩纳哥海峡群岛马恩岛等欧洲小国或地区,以及开曼群岛百慕大巴哈马荷属安的列斯英属维尔京群岛巴哈马等加勒比地区都属避税天堂。
避税天堂的主要特点包括金融信息及税收体制不透明,税率极低甚至不征税,为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企业组织和个人避税洗钱提供方便,损害国际金融体系的稳定等。所以上一世在09年二十国集团伦敦金融峰会上,各国领导人同意对拒不合作的避税天堂采取行动,并准备实施制裁。
不得不说,离岸公司确实是避税的一个很好的选择,虽然国际上很多国家已经决定对这些避税天堂采取行动,但实际上这很难。
因为全球所有主要的大型企业,都有大量资产在这些避税天堂。其中不乏有一些超级财团的存在,这些财团甚至能够从某种程度上影响到某些国家的政治决策,可谓是拥有相当巨大的实力。要打击避税天堂,必然会波及到这些超级大财团,他们能坐视不理?这不可能。
所以虽然国际上很多国家都声名要对这些离岸公司进行打击,可实际上却是收效甚微,就连米国爸爸想要做这是都是绊手绊脚的,不可能完全施展。
之前周方远没想过这个问题,现在被小李哥突然提出来,他不由得就开始思考了起来。
现在你的远方集团越来越强大了,说实话,我看着你一步步走到今天,真的是为你感到开心,但小远,有一个问题你不得不考虑,那就是随着你进一步变强,你在国家经济市场上占据越来越重要的位置的时候,国家对你的监管将会越来越严格。当然了,接受国家的监管是对的,咱们在这片土地上做企业,咱们是这个国家的公民,咱们就理所应当接受国家的法律。但同时,我们并不能完全保证国家在监察的时候,里面会不会混入某些人的私人目的。说实话,远方集团虽然实力不弱,但在某些人的眼里,你也不过是稍微大个一些的蚂蚁而已。甚至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