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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宣你’在张小刀的印象中一向是偶像剧中的台词。
然而当一个懵懂不知世事的少女在经过一夜的深思熟虑后,站在晨曦下,站在酒馆前,格外坚定的喊出这三个字时,不知为何格外的打动人心。
至此,张小刀明白少女是真的喜欢法义小和尚,可是显然法义小和尚根本不懂得喜欢的深层次目的到底是什么。
哪天清晨,骑着青牛的张小刀转头来到了少女面前,看着眼前因为懵懂爱情而哭泣的少女,轻声道:“喜欢很好,但他现在还不知道感情这玩意是什么东西。”
“所以,我只能告诉你他是浮屠寺的和尚。”
少女停止了哭泣,抿起了嘴唇,毅然决然的点起了头,不再呐喊,目送着那辆马车与那头青牛渐渐远去,心中默念着三个字‘浮屠寺’。
无疾而终的爱情总会带给人一些负面情绪。
离开落霞镇之后,无论是法义还是张小刀都如同霜打的茄子,萎靡不振。
一行便是六日,当三人来到九阳城时,阴霾已久的天空终于放晴,张小刀也终于露出了笑容。
九阳城对于张小刀来说谈不上有多熟悉,但来到这里便意味着即将抵达灵隐县。
这促使了他的心情大好,也促使了他食量大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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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阳城是翼州最大的城池,万垒而砌的城墙极其高耸,站在城墙下方莫名的会让人感到自己的渺小。
这里虽然不如即翼关巍峨壮观,但却格外的有人气,车水马龙,人潮汹涌。
作为翼州商业枢纽的九阳城城中极为繁华,这是即翼关拍马也赶不上的地方,而酒馆自然更是热闹非凡。
入城后的吴大雄很快看到了酒馆,于是他喊道:“有间酒馆。”
张小刀与法义抬起头,看着人来人往的接到间那极其显眼的招牌,惊叹道:“真的是有间酒馆。”
酒馆的名字便叫有间酒馆,不知是因为名字特殊,还是这里的酒水匠心独具,酒馆之中人鼎沸疼,宾客络绎不绝。
小斯将马车与老青牛安顿好,因其酒馆内人满为患,便在大门前摆下了一张木桌,三人落座后,吴大雄大吼一声:“招牌菜,招牌酒,端上来就行。”
豪客往往是最受服务行业人员待见的,小二高喊了一声:“好嘞。”便屁颠屁颠的冲进了酒馆之中。
张小刀笑着道:“以前来这里怎么没发现这酒馆呢。”
“以前来过?”小和尚问着。
张小刀点了点头道:“是啊,早些年灵隐县的猎物都要拉到这里贩卖的,还算熟悉。”
吴大雄道:“还有什么好吃的吗?”
“有啊,临十四街有家麻辣片汤很不错。”
“那晚上一定要去。”说着小和尚似乎想起了什么,连忙喊道:“小二,在来三根大葱。”
无论吃什么都要配大葱的脾性实在让张小刀不忍直视,正当他准备斥责法义时,街口走来一人。
这人身材不高,体格不壮,相貌也极为平常,穿着粗布麻衣,实在看不出任何出奇之处。
但不知为何,张小刀却感觉得到这人太过寻常。
太过寻常便是不寻常,张小刀生出了这种奇怪的感觉,便见这人举步而来,直到自己的眼前。
绍荣来到了张小刀的面前,看着张小刀长着一张和自己一般实在不甚出奇的容貌,开口问道:“请问,小哥是本地人吗?”
迎着拨开音乐的阳光,张小刀摇头道:“不是。”
绍荣簇了下眉头,似乎认为张小刀应该是本地人,问道:“请问小哥知道节度使府邸在那里吗?”
张小刀点了点头,指了指东边道:“沿着这条路一直走,到了临十四街向左拐,门口有两座极大的石狮子,那便是了。”
绍荣点了点头,道了声谢,转身便走,走的却是西面。
“这是那来的极品路痴?”张小刀嘀咕了一声,却好心提醒道:“不是西,是东。”
走在青石路上的绍荣‘呃’了一声,然后向北进发,没两步就被淹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