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悠嚷,“你懂什么,这叫意境啦!”
轩辕瑞德,“没常识,胡乱来,傻帽儿!”
三娘笑,“轻悠打小就喜欢蝴蝶结。”
轩辕清华,“虽然是错搭乱配,不过画面布局还是不错,小叔我就收下你这拙作了。”
轻悠叫,“小叔,你明明得了便宜还卖乖。哼!”
轻悠一边嚷着,一边又拿起笔,在画作一旁留下自己的名字。心里坏坏地想着,让你们美,我的字丑又怎么了,我就丑在你们漂亮的字上面。哼哼!
熟悉她的长辈自然瞧出她这孩子气的心性儿,摇头直笑。
亚夫过来,看她留下的小字,评道,“这几年,你的语言、功夫、谋生能力都大有长劲。可惜,这字,还是墨猪一头。”
书法称,多肉而微骨者,谓之墨猪。
说白了,就是字写得差。
这使坏的乐趣一下被人戳破了点儿,轻悠愤愤地扔下了笔,揪着亚夫闹了起来。最后直说不是自己写不好,而是自己其实并不怎么喜欢写行书,而更喜欢写颜真卿的楷体。
“那好,就看看你能把颜体写得多漂亮。别又成了小猪一只!”
“你才猪,你们全家都是猪。”
这话一落,就被父亲笑骂了。
轻悠尴尬地扫了眼轩辕清华的方向,不好意思地吐吐舌头。
这次,他们两人在一张纸上同书大字。
当亚夫最后收笔时,长辈们眼中都有惊艳之色。
轩辕瑞德,“还行,比你的行书好一点点。勉强,不是猪!”
“爹!”轻悠跺脚,“夸人家一句,又不会掉你的肉,小气鬼。”
众人又笑。
轩辕清华看着亚夫的字,“这字,亚夫,你喜欢草书?”
亚夫点头,道,“行书虽为书法界一大巨擎。不过,我觉得怀素的草书,用笔圆劲有力,使转如环,奔放流畅,一气呵成,非常大气。我很喜欢!”
怀素是唐时人。幼年好佛,出家为僧。他是书法史上领一代风骚的草书家,与唐代另一草书家张旭齐名,人称“张颠素狂”。
轻悠也说,“我就喜欢颜体,化瘦硬为丰腴雄浑,结体宽博而气势恢宏,骨力遒劲而气概凛然。”
两人幼时都跟随父辈,多习王曦之的书法,并同王一样习尽了王的师傅们的书法。从临摹大书法家的习字之路,从而领悟其行书的奥妙神髓。
但,孩子们并非父辈,总有自己的选择和取舍,喜好和厌弃。他们一边继承着父辈的许多东西,同时也走出了自己的未来。
亚夫,“嗯,颜筋的丰腴,倒是可以掩饰一下猪头猪脑。”
轻悠,“讨厌,讨厌,你才是猪,你们全家……呃!”
两人叫闹拌嘴儿的模样,惹得长辈们合不拢嘴。
轩辕清华和兄嫂相视而笑,都很清楚——小鸟,终究要飞出鸟巢,寻找属于自己的那片蓝天。
散席后,轻悠和亚夫一起送父母回去后,在门口依依不舍地厮磨。
轻悠今晚可被他们取笑坏了,现在拧着男人的腰眼儿报仇,怨声载道地埋怨了一通。亚夫搂着小美人儿又哄又宠,偷香窃玉。
“喂,人家的订婚礼物呢?”
“我以为你已经得到了。”
“什么啊?我怎么不知道。”哼!又唬弄人,坏蛋。
“我。”
“哼,你早就是我的了。这个不算!”
这小妞儿真个胆肥了!
“那你想要什么?”
沉默,认真思考。
“亚夫,你可不可以再给我做一双木鞋。”
望着他的大眼盈盈闪闪,亮得像天上的星子,那里的渴盼,爱恋,让他愿意为她奉上一切,包括生命。
他抚抚她的小脸,抱进怀中,重重地应了一声,“好。”
在荷兰,若小伙儿中意哪家姑娘,就会亲手为姑娘制作一双木鞋,做为订情礼物。
她之前向十一郎请教鲤鱼幡的做法时,知道了当年他为什么突然小气地不给自己买木鞋的原因,只可惜,当年那事发生后,那双只打了个雏形的木鞋就被他扔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