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罗斯福在白宫的时候,他曾这样承认如果他每天有百分之七十五的时候是对的,那是到达他最高程度的标准了。
如果这最高的标准,是二十世纪一位最受人注意的人希望的,你我又该如何呢?
如果你能确定,在你一整天百分之五十五的时候是对的,你可以到华尔街,一天赚进百万元,买游艇,娶舞女了。如果你不能确定,你百分之五十五的时候是对的,你凭什么要指摘人家的错误呢?
你可以用神态、声调,或是手势,告诉一个人他错了,就像我们用话一样的有效……而如果你告诉他错了,你以为他会感激你?不,永远不会!因为你对他的智力、判断、自信、自尊,都直接的给予打击,他不但不会改变他的意志,而且还想向你反击。如果你运用柏拉图、康德的逻辑来跟他理论,他还是不会改变自己的意志,因为你已伤了他的自尊。
你千万别这样说:“你不承认自己有错,我拿证明来给你看。”你这话,等于是说:“我比你聪明,我要用事实来纠正你的错误。”
那是一种挑战,会引起对方的反感,不需要等你再开口,他已准备接受你的挑战了。即使你用了最温和的措辞,要改变别人的意志,也是极不容易的,何况处于那种极不自然的情况下,你为什么不阻止你自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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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要纠正某人的错误,就不应该直率的告诉他;而要运用一种非常巧妙的方法,才不会把对方得罪了。
就像吉士爵士向他儿子说的:
“我们要比人家聪明,可是你却不能告诉他,你比他聪明。”
人们的观念,是随时在改变的,二十年前我认为对的事,现在看来却似乎是不对了。甚至当我研读爱因斯坦理论时,我也开始存着怀疑的态度。再过二十年,我或许不相信自己在这本书上,所写下的东西。现在我对任何事情,都不像从前那样敢于确定。苏格拉底屡次跟他的门徒这样说:“我所知道的只有一件事,那就是我什么也不知道。”
我不希望比苏格拉底更聪明,所以我也避免告诉人们说他错了。同时我也觉得,那确实对我有益。
如果有人说了一句你认为错误的话,你知道他是说错了。若是用下面的口气来说,似乎比较好一些:“好吧,让我们来探讨一下……可是我有另外一种看法;当然也许是不对的,因为我也经常把事情弄错,如果我错了,我愿意改正过来……现在让我们看看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普天下的人,决不会责怪你说这样的话:“或许是不对的,让我们看看,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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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科学家,也是如此……有一次,我去访问史蒂文生,他不但是科学家,也是一位探险家,他曾在北极圈一带住了十一年。其中六年的生活,除了水和肉外,吃不到其它任何东西。他告诉我,他正在进行一项实验!我问他那项实验,是作那方面的求证?他所回答的话,使我永远无法忘的了。他说:“一个科学家,永远不敢求证些什么,我只试着去寻求事实。”
你希望自己的思想科学化,是不是?是的,除了你自己外,没有任何人能阻止你。如果你承认自已,随时都可能犯错,就能免去一切麻烦,也不需跟任何人辩论了。而别人受到你的影响,也会使他承认他自己有难免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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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知道,有个人确实犯了错误,而你直率的告诉他,指责他,你知道会发生什么样的后果?我举出这样一个特殊的例子来:s君是纽约一位年轻的律师,最近在美国最高法院辩护一件重要案子,这椿案件牵涉到一笔钜额的金钱,和一项重要的法律问题。
在辩护过程中,一位法官向s君说:“海军法的申诉期限是六年,是不是?”
s君沉默了一下,目注法官片刻,然后就即说:“法官合下,海军法中并没有这样限制的条文。”
s君在讲习班中,叙述当时的情形,说:“当我说出这话后,整个法庭顿时沉寂下来,而这间屋子里的气温,似乎就在刹那间降到了零度。我是对的,法官是错了,我告诉了他。可是,他是不是会对我友善,不,……我相信我有法律的根据,而且我也知道那次讲的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