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你还是黄金替补?
“我必须要见她一面。”叶霸天突然说道。
李德安坐在椅子上看了叶霸天一眼,叹气道:“唉,你说的是你的小孙女儿吧?是啊,是得见一面。”
“自从馨儿7岁那年,也就是若云出事那年,南城就带着馨儿离开了,再也没有出现在我身边,并且让我不能出现在他们身边。”叶霸天很是落寞的表情说道:“一晃十年过去了,虽然知道馨儿现在长什么样子,但是从来没说过一句话。”
李德安听到叶霸天谈他自己孙女,露出一副羡慕的表情:“你还好,还有儿子和孙女,我呢?孤家寡人一个。”
“到死连个送终的人都没有。”李德安想到这里,有点担心道:“难道指望手底下那群小子?他们不争地盘就算好了。”
叶霸天也佩服李德安,李德安确实没有结婚生子,但是李德安当年有一个非常深爱的女人,女人算是李德安的青梅竹马,而这个女人却嫁给了李德安的仇家。
当年李德安和这个女人的男人血拼厮杀,男人输了,原本李德安是打算杀了这个男人,毕竟那时候黑道血拼死几个人,警方抓人的时候,无非就是抓几个出来顶罪的小弟而已,但是女人却找到了李德安,让李德安放了男人,答应的要求是让她做什么都行。
然后李德安放了男人,却也没有将女人留下来。
就这样,李德安从此没有再爱上别的女人,所以李德安并没有结婚生子,他仅有的就是自己的德安会了。
“唉,其实我也好不到哪去。”叶霸天拍了拍老友的肩膀,说道:“儿媳被害,儿子恨了我十年,这种感受你能体会吗?”
李德安虽然没有儿子,但是他也能理解叶霸天的难处,毕竟这几年的时间,叶霸天就老了好多,完全没有当年的霸气了。
草地的圆桌旁,两人并排坐着,喝着今日茶,谈着当年事,忆着往日情。
两人都是黑道上的王者,如今有的也只是落寞的背影。
……
如果说,什么能让周振宇心跳加速,面红耳赤,那当然是女人裸露的身体了。
那除了这个,还能让周振宇激动的,无非就是最近学校组织的篮球比赛了。
这不,这货现在就兴奋异常,从昨天下午放学后抽签,知道今天对阵的班级同时文科班,并且男生数量比自己班级还少的高三一班的时候,周振宇整张脸幸福得就像那花儿一样。
他知道高三一班里面没几个会打篮球的,所以今天的这场比赛可以说是能轻松获胜。
并且他也知道了其他几个班级的对阵形势。
高三一共八个班级,正好分成四组,抽签后的对阵形势如下。
高三一班s高三三班。
高三二班s高三七班。
高三四班s高三六班。
高三五班s高三八班。
高三一班到四班都是文科班,五班到八班是理科班,所以,从这个对阵形势上看得出来,二班和四班,悲剧了,碰上理科班。
当然说不定也能杀出一匹黑马也说不定。
周振宇他们班级是幸运的,高三一班属于文科尖子班,平均成绩要比其他几个文科班高,按周振宇说给林风的话来说,就是这个班级全是些读死书的人,平常在运动场上完全看不到一班学生的身影,因此这场比赛,周振宇信心十足。
毕竟赢了这场比赛,就能进入半决赛,周振宇是冲着冠军宝座去的,神马第二名是浮云,不过他也知道很难,毕竟自己班同样是文科班,东拉西凑的才找到五个人,加上个不会打篮球的替补,想要拿下冠军,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下午放学,全校都知道今天开始有篮球比赛,大部分人都决定留下来看比赛,只有少部分人选择回家。
此时高三三班的——我们姑且叫他们为篮球队,此时篮球队的六人在教室里换着衣服,其他女人和没有参加比赛的几名男生都到了操场上的比赛场地,开始帮忙布置场地了。
林风看着眼前的球衣问道:“这是你专程跑去订做的?”
“对啊,五天前我就去订做了。”周振宇将衣服穿上,脱下裤子正准备换上,一边脱裤子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