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大石,便看到一个穿着藏青夹袍的人站在月下,正是季云常。
我微微一愣,问“这么晚了。你怎么还没睡?”
他似乎笑了一下,“这么晚了,你不也是很有雅兴的在看月亮么。”
我干笑了两声,问“我要回去,你回去么?”
他不答反问,“晚上没吃东西,你可是饿了?”
我本来想说不饿单是肚子这时候却是不争气的叫起来。我只好又干笑了两下。
他这一次竟是弯却唇,说了句跟我走,然后便背着手大步往山间深处行去,我犹豫了一下,也还是跟去了。
他带着我,走了有盏茶的功夫,来到图片荆棘丛。他不知从哪里掏出来一个布包,自里面拿了一块带着香味的东西,放在荆棘丛中,然后拉着我躲在树后。
我等了一会,也不见有什么异样,刚下问他怎么回事,他赶紧将手放在唇边,做了一个别说话的表情,然后专心致志的看着前方荆棘丛里的东西。
我虽是疑惑,不过也没有再问,陪他一起,大眼瞪小眼的看着草丛,没一会,我便失去。兴趣。
“来了!”他突然轻声的道。
我赶紧再往那边看,就见一处荆棘根部动了几下,然后划拉往两边一分,蹦出了一只又大又肥的兔子来。
那兔子警敏的很,先是左右看看,见却是没有危险便蹭蹭两下,蹦到草丛中间开始吃那块带香味的东西。
季云常似乎笑了一下,轻轻的拉起袖口,举袖箭嗖嗖的两下,那兔子便被击中。
他快步过去,拽着耳朵将兔子拿起,带我一路下山,找了个避风的地方,捡杂草打火石,很快就点了篝火。然后他拿着兔子去小溪边鼓捣了一番,回来时,兔子已经被用泥包好。
☆、第六十四章 何为情投意合
他熟练的在地上挖出一个小坑,将泥巴球塞进去,又用树枝将火堆移到坑上,不时的添加柴火。过了一会,他似是觉得时间差不多了,便将火堆移开,用一截树叉将泥球挖出来。
有点烫,他缓将一下,用树叉将烧脆的泥层敲裂,往两边一剥,散发着诱人香气的兔肉便现了出来。
“咕噜噜……”我的肚子很诚实的叫了起来。
季云常微微一笑,用草也垫着。扯下那只最大的的后腿递过来。也真是饿了,我接过来大大的就是一口。
又香又嫩,肉质松软,这就是人间美味啊!
我赶紧又大口的吃了一口,他不知在里面放了什么,肉中没有一点腥膻之气,反而隐有一股甘香,仔细去品,还有一股淡的草香。
“你放了什么在里面?”我问。
他将兔子的肚子分开一点,里面有些许蔫软的草叶,我只能隐约辨认出其中的薄荷叶和三七草,其他的都不认识,应该都是他在河边附近采的。
我撕咬下一块兔肉,道“喂,这东西弄的挺好吃的,你和谁学的啊?”
他从袖里掏出小刀,将大块的肉割成小块,优雅的送进口中。缓慢的嚼咽下去后,才道“书中自由黄金屋,自然是书里学的。”
他那文绉绉的大人模样像极了学究夫子,我忍不住在想,这家伙长大后,会是怎样一番模样。
都说儿子像爹。我听说庆国侯清风傲骨,当年浴血杀场却是以一敌十,只要是季侯爷挂帅,敌人无不闻风丧胆,甚至一度挂出来免战牌,可想而知有多威风。
很难想这两种不同的性格。会融合在同一个人身上,只可惜季国侯在五年前生了一场大病,从此深居简出,近两年更是四处云游,很少回到府中。季云常性格温雅,少言淡语,隐有清傲之风,以后许会如老侯爷一样,成为一代佳话。
这功夫,我已经吃完了一条兔腿,季云常又拽下一只给我。这兔腿一直在火边温着,比之刚才更加入味,我忍不住赞道“喂,你这自学的手艺,比武夫子,可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啊。”
季云常似乎是弯了一下唇角,道“其实,我也很想如武夫子所说的那样,去草原当个闲散的厨子,闲时在草原上踏马长歌,夜晚可以看着草原的无边落日,听马头琴悠扬,打着篝火,邀三五好友。携莫逆红颜,享受闲散时光。”
我微微一笑,“你家老侯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