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二十次》12
「那是因为我不想要,那你就没必要做。我需要的时候才做,一开始就这样说好,不是吗?」郁静逸的睡意消散得七七八八,又想起昨晚的事。封玮上来她家,讨好地为她下厨做了两道小菜,吃完饭后各自玩电脑、看书。她正要睡觉时,他就挨过来对她毛手毛脚。
她不想要,愈来愈觉得他们不应该再这样做。但他的唇贴着她的,低说 :「给我一分钟。」那一分钟让她不再不想要,于是又逼着跟他做了错事。
每做一次,相等于五百元。他们十九岁初入大学那年,封玮将家人给他的十一万元学费拿去炒股票,结果损手烂脚,他不敢跟当医生的父母讲,怕会被严肃刻板的父亲赶出家门。他向最要好的几个朋友借钱,但大家都是中学生,能有多少积蓄?
郁静逸就不一样了。她自小太明白钱的重要性,十六岁就出去打工,就算母亲改嫁了一个生意人,不愁生活,但她就是喜欢出外打工,把每月五六千元的薪金储下来,三年下来就储了十五万。她豪爽地拿了十一万让封玮填数,再加上他向朋友借来的二万多元,也够交首期学费。后来他将这件事告诉两名兄长,他们私下拿钱为他垫学费,这危机才算是解除。
当封玮拿钱还给她时,她没有要,只说 :「我要你做我的男朋友。」
他听了,一副流里流气的眉眼更显轻佻,笑起来时薄唇上翘,即使他是个对男女关係从不认真的人,但那种近于纯真的微笑,总让女人轻易地原谅他 :「像你这种乖乖女,竟然敢提出这种要求吗?」
然而他们只是朋友——十四岁那年她跟他说,我喜欢你的眼睛 ; 十六岁那年她说,我喜欢你看书时很专注的那个模样 ; 十七岁那年她说,我请你去海洋公园玩,就我们两个,虽然他最后放了她飞机但她不生气 ; 十八岁那年她说,就算你有女朋友,但我还是喜欢你——用了四五年时间才敢说出口的一句喜欢。
没想到十九岁那年她会说,既然你不喜欢我,不能做我男朋友,那幺,你就跟我上床好了。
他一副无所谓的样子,点点头,呷了一口她亲手沖的拿铁,嘴边滑稽地滚了一圈奶泡,眨了眨他那双比她有神的大眼,说 :「就是要我卖身吗? 是你的话也没所谓。那幺,你觉得我值多少钱?」
郁静逸的内心自那时起,就被那句话弄破了一个小洞。可是,渴望了那幺久的男人答应她的要求,那种狂喜令她素来敏锐的感觉短暂地迟钝起来。钱,价值。没一件物品是没价值,比如说她妈改嫁了那个生意人后,对方拿了一笔钱在黄竹坑买下一间三层独立式别墅,又为郁静逸在天水围一间私人屋苑租了一个五百呎单位,要她搬出去住,不能打扰她妈妈的新婚生活。
这个,就是她们母女俩的价钱。
但她从来没去想封玮的价值 : 她哪里知道这些,只要他对她说一句温柔的体己话——哪怕不是真心的——就够她笑足一天。只不过是在学校上体育课,玩游戏时他偶尔牵上她的手,就教她心悸脸红,这些算是什幺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