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勋觉察到有人闯进来,手已经按住几上的短剑,见是朱惠兰,知道于坤又自作主张了。他不急不忙地披上外袍,缓缓坐在交椅上,说道:“三小姐毕竟是未出阁的女子,如此孤身进入男子的内室,就不怕出事?”
朱惠兰已经豁出去了,转过身看着林勋说:“你我自小认识,我的心思你最明白。我非你不嫁!”
“哦?”林勋站起来,阔步走到朱惠兰的面前,伸手掐住她的下巴,“你真以为我不会对你如何?”他的大拇指和食指的关节处有茧,磨得朱惠兰娇嫩的皮肤生疼,他的身躯很高大,压过来的时候有一股迫人的气势,让人双脚没来由地发软。朱惠兰被他掐疼,双手抓着他的手臂,低喃出声:“表哥,我从小就喜欢你。这是真的。”
林勋看着她的眼睛:“从小就喜欢我?我最喜欢的书是哪一本?我最喜欢的颜色是什么?我最喜欢的文人又是哪一个?只要你答一个出来,我立刻娶你。”
朱惠兰红唇微启,却是一个都答不出来。她喜欢他的样貌,喜欢他的气质,喜欢他的出身,喜欢他的经历,喜欢他得宠于圣前的荣耀,却从来没有关心过他喜欢什么。林勋冷冷地扯了扯嘴角,松开手:“你喜欢的是勇冠侯世子,不是我。出去,我不屑对女人动手。”
朱惠兰还想说什么,却觉得是在自取其辱,哭着跑出去了。
林勋换好衣服走到明间,下人已经把东西都收拾好了。除了他专用的器皿衣物,国公府还给添置了一些礼物要他带回府。于坤过来问道:“世子,刚刚那朱家三小姐……”
“谁让你自作主张?”林勋冷冷地问。
“世子,您也老大不小了,身边总没个女人可怎么行?一阴一阳谓之道也。丑的您嫌丑,书读少的您嫌蠢,这三小姐又哪里不好了?”
“宁缺毋滥。”
这硬邦邦的四个字堵回来,于坤没话说了。朱家三小姐这等的都算是“滥”,那估计世子只能找天上的仙女儿了。
***
本朝书院多置于山林秀美之地,只有应天书院处在繁华闹市之中,人才辈出。过了崇圣殿和大成殿,便是恢宏的前讲堂,书院里的大课就在此处授讲。其后是书院大门和藏书颇丰的御书楼,俱有皇帝御赐的匾额和名家手书的门联。走过了状元桥,便到了内院的教官宅和生舍廊房,教书先生和学子多住在此处。
周怀远从仆役那里拿到信,见封面上稚嫩清秀的字迹,写着“陆云昭”三个字,便猜测是经常与陆云昭通信的小表妹。他们俩住在同一间屋子里,同吃同睡同学,感情自是比旁人亲厚。
陆云昭坐在屋内,他刚从同窗那里买了本书,此时正看着钱袋出神。那钱袋并不算十分精巧,花样绣的是云中鹤,倒有高洁之意。周怀远把钱袋拿走,笑眯眯地说:“希文这是在睹物思人?”
洪教授刚给陆云昭取了字,为希文。男人有表字以后,同窗好友之间便惯以表字相呼了。
“还来。”陆云昭伸出手,有些不悦。
周怀远把信并着钱袋还回去,坐在陆云昭身边:“知道的,说这是你表妹。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你家的小媳妇儿呢。一个钱袋而已,就这么宝贝?”
陆云昭不说话,起身到一旁看信。看到林勋的名字,有些恍然大悟,怪不得钟毅查不到。青莲居士也曾收过林勋做徒弟,虽然两人从未见过面,但也算是同门的师兄弟。青莲居士曾说林勋的天资在于均,文武兼修,也是不可多得的奇才。
林勋要参加明年的礼部试,还是国子学保举的名额。他在广文馆试中拿了第一名,国子学解试都不用参加了。
林勋还是林阳的儿子,尊贵的勇冠侯世子……陆云昭的手指捏着信纸,目光沉了沉,又小心地把它折起来,重新放回信封中。
周怀远倒了两杯茶,推了一杯过来:“你那小媳妇跟你说什么了?”
陆云昭纠正:“是表妹。”
“看你那宝贝的样子,早晚得是媳妇儿!”周怀远一边喝茶一边说,“你当我不知那天在悦来楼的就是她?还有这几年你去游学哪次不是费尽心思地给她买礼物,那丫头都当你是摊子上随便买的吧?那丫头胖胖的,也不见得多好看,那么多追着你的小姑娘,就没一个能比上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