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13)谁叫夏以慎说她是天才
季宇谦抢走原子笔,把第五条圈起来,疑问的说:「纪念日、劳动节及其他中央主管机关指定的应放假之日…这些日子不放假,都没有员工反应?我可不允许俞宸光上这些不合理的班。」
「小哥,我们从事夜店业这一行,在这种国定假日一定会比平日多很多客人上门,要是不上班,我开夜店开好玩的?所有的业者都是为了赚钱才营业开店,有谁不想放假呢?」方时赫不以为意的说着,只想着为什幺这幺简单的道理这个孩子还不懂。
「是,我知道了…」
大叔一定是季宇谦的剋星,什幺事都要对着干,季宇谦什幺都斗不过大叔,真是冤家路窄。
俞宸光拉拉季宇谦的手,要他安静点,挑缺点的事让她来,她才是学法律的。
「那这里,第六条和第四条有冲突,有很大的矛盾点,请您解释以下。还有第九条和第十条,甲方不得对乙方做出的举动要求只有一项,但乙方不得对甲方做出的举动要求却有三项,譬如说:第十条写到,乙方不得侮辱甲方;第九条却没有写,甲方不得侮辱乙方。所以甲方能够对乙方已非事实的言语人身攻击?那乙方能否上诉甲方,触犯刑法第310条第一项之规定,罪名是公然侮辱?」俞宸光放下原子笔,将白纸还给方时赫,冷冷的说:「请拿一份具有法律效益的合约书给我。」
夏以慎傻了,季宇谦则是满意的微笑。
他以前为了调酒,没有仔细看过合约内容就签了字,没想到一张纸上有这幺多问题,学法律的真的不是开玩笑的…
他想着还是他们家俞宸光聪明,不会漏看任何一个条例,不会漏想任何一种可能信,不会漏掉任何一个能揪出错误的机会。
不错,t大有望了。
方时赫也是浅浅的微笑,把合约翻面。
另一面也是满满的黑字,十一个条例,条条都在合理範围内,也都合法,那一开始拿那一面给她看做什幺?
「看来妳很细心呢!当初慎可是什幺都不管就签了,就这样在我这里待了四年了。」时哥看了一眼夏以慎,「看来妳比起调酒这件事,更在乎自身利益,把自己看的比什幺都重要 。」
俞宸光听得出来他不是刻意嘲讽她,但听了心里总是不舒服,就像在说她永远只想着自己。
「我把法律看的比什幺都重要。」
「我就欣赏妳这种小女孩,签名吧!」
季宇谦在一旁白眼,不懂方时赫是欣赏什幺?热爱法律?还是擅长辩论?他真的不懂。
俞宸光速速在乙方上头签名,毫无考虑。
谁叫夏以慎说她是天才,如果连唯一拥有的天份都不去发挥,那她就真的要一辈子抱着立法院的那几条法律当个永远法律工作者了。
夏以慎看着乙方栏位上的那三个字,顿时兴奋起来,要是师父知道他也能有那个本事和她一样收个徒弟,好好教导她。
但压力也随着兴奋逐渐上升,谁都没想到他这个徒弟是个一喝酒就倒下的调酒天才,一方面要考虑到俞宸光不能喝酒,一方面又要考虑到不让她喝酒没办法用她天生的味觉喝出内容物。
麻烦的女人。
看来要準备一箱的蜂蜜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