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刑警吗?”他问。
“嗯,对啊。”
刑警叼着烟,擦了两、三次火柴点着烟。乳白色的烟雾飘过勇树的面前。
“请问这是甚么?”
勇树指着脚下的小图形问。
“是狗。”刑警回答,“是北冈的爱犬,名叫麦克斯。听说北冈很疼爱它,出门的时候都会带着它。那只狗也被杀了,被割断喉咙。”
刑警用右手做出割喉的动作。
“为甚么连狗也……?”
“不知道,可能凶手讨厌狗吧。”
勇树抬头看着刑警,以为他在开玩笑,但刑警并没有笑。
“凶手是刚好路过的暴徒吗?”
勇树试探地问道。刑警陶醉地吸了一口烟,轻轻点了点头。
“这个可能性相当大。如果是计划性犯案,就产生了一个疑问,为甚么凶手知道北冈在那个时间经过这里?这里一到晚上就几乎没有人经过,或许认为是暴徒所为比较合理。不过,北冈并没有被偷走任何东西。”
“可能是头脑有问题的暴徒,”勇树说:“绝对不可能是认识北冈哥的人杀了他,虽然我都是从我哥口中得知他的事,但我知道他很优秀,因为我哥哥很信赖他,半吊子的人不可能胜任我哥的捕手。”
他越说越激动,那警抽着烟露出好奇的眼神,勇树害羞地低下头。
“你不打棒球吗?”刑警问他。
勇树犹豫片刻,回答说:“我没有才华。”
“才华?任何人只要多练习,球技就会进步。”
“不行,如果只能练到这种程度,我情愿多花时间用功读书,考上一流大学。”
“甚么意思?读书当然很重要。”
“该怎么说……我家没办法让我们把打棒球当成游戏,我哥打棒球并不是因为兴趣,而是他的生存方式。虽然我哥确实很有棒球天分,但我没有,所以我只能好好用功读书,考进一流大学,进入一流的公司。早就有人对我说过这番话了。”
“这番话……是谁对你说的?”
“哥哥。”
勇树清楚记得当时的情况。那时候他刚进中学,读二年级的武志已经展现了天才投手的本领,开始在国中棒球界受到瞩目。勇树十分崇拜哥哥,也希望可以加入中学的棒球社,但武志用严厉的口吻对他说:
“你觉得自己棒球打得很好吗?”
“虽然我打得不好,但只要多练习就会进步。”
“不行,光是有进步还不行。我打棒球,是因为以后要靠这个吃饭,你应该知道家里很穷吧?棒球手套也不便宜,家里没这么多钱可以让我们把棒球当成游戏。勇树,你很聪明,最适合靠脑袋赚钱,你要靠读书出人头地,我要成为职棒选手,我们一起努力,让老妈过好日子。”
勇树并不是不了解哥哥的意思,但当下还是无法接受。于是,他决定先去参观棒球社训练的情况,当天就决定听从武志的话。
武志的练习量太惊人了。勇树难以相信他可以这么长时间地持续活动身体,他终于了解,这就是哥哥所说的“打棒球不是游戏”。
于是兄弟两人决定,武志专攻棒球,勇树用功读书。那天之后,勇树比别人加倍用功读书,因为他知道,只有普通的努力,将无法和武志在棒球方面的成就匹敌。
“对我们两兄弟来说,棒球和读书都是为将来做准备,所以不能当作游戏。”
刑警夹着香烟听勇树说完后,一言不发地看着他的脸。此时,勇树才惊觉自己可能说太多了。
“时间太晚,我要回家了,不好意思打扰你工作。”
说完,他骑上脚踏车,用力踩着踏板。如果武志知道自己和刑警聊了这些话,可能会责骂他。
4
勇树从学校回家时,志摩子正在做裁缝的家庭代工。平时这个时间,她都在附近的工厂做缝纫或是机械编织的工作,今天比较早下班。
“听说今天很不平静?”
勇树脱鞋走进屋时,志摩子对他说。她从附近家庭主妇的口中得知了北冈明的死讯。
“哥哥有没有说甚么?”
勇树担心被纸门内的哥哥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