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驰当中,帕鲁玛伏低身子,沙漠里的阳光和风,如岩浆和火焰般在他双耳边掠过,他觉得整个的头发都要燃烧起来,而后他微微侧倾着身躯,因为小鸽子是个跛子,于马鞍上只能是这个姿势,顺着尖利的摩擦声,他从马鞍两边的挂鞘里先后拔出来了一对锋利的西班牙剑,反手握着剑柄,他的前身紧紧贴在了新式马鞍前的支撑点上,双腿牢牢夹紧了马腹,而后一个过招,对面名还没反应过来的西班牙骑兵,就在两人马匹交错而过的瞬间,自腰部到肋下,被小鸽子的剑刃如风般割开,血和内脏飘洒而出。
又是一阵欢呼,帕鲁玛身躯侧在马鞍的那边,闪过了名敌骑扔来的标枪,再顺手一剑,将名敌人队标手的胳膊给卸了下来,队标颓然坠地。
“万岁,为了大祭司的荣耀!”紧紧跟在帕鲁玛后面的,是换乘了高大昔兰尼骏马的日耳曼骑兵,他们每个人都手持个短筒,马蹄交织翻飞,而后炸雷般的声音响彻整个战场,红黄色的火焰,带着硝烟划出一道道轨迹,飞向了惊作一团的西班牙骑兵群中,许多人当场就吓得扭头,躺在马鞍上,疯狂遁逃,而许多轻装步兵则被扔在了原地,机灵的早已拉着己方骑兵的马尾巴一溜跑掉的,不机灵的纷纷丧命在日耳曼骑兵的长剑和钉锤之下。
帕鲁玛的新骑兵军一个突击,就把隔断在十五军团和留守队间的拉宾努斯骑兵打得七零八散,“不要停留,所有人换上第二匹马,给我把前面的十二军团的封锁线也撕碎掉!”
打到日暮,拉宾努斯属下两个精疲力尽的军团。也未能突破十二军团组织的后卫阵线,而负责伏击包抄的骑兵,也被帕鲁玛彻底打散。李必达派去救援瓦加城的两个军团,主力完整地退回了河床边。
“犒赏所有兵士。对外宣称我方伏击李必达乌斯成功,取得了辉煌的大捷。”入夜后,单独一个人坐在营帐里,拉宾努斯在烛火下,对着面前站成一列的令牌官,慢慢说到。
而后,他痛苦地用双手捂住了脸颊:整整一年的时间,他们在西班牙和巴利阿里群岛。冒着严寒酷暑,步兵、散兵、骑兵、舰队,都进行了无比严格的锻炼,不要说是老兵了,就算是新兵,拉宾努斯也坚信能发挥出不亚于共和国任何个主力军团的战斗力。
可是,今日一和李必达的主力军团作战,就饱尝了苦果,虽然杀伤了数百名敌人,但己方四个步兵军团。各自都减员了不下五百人,交换比是三比一甚至四比一。
更何况,根据伤员惊恐万分的说法。敌人的骑兵已经“脱胎换骨”了,许多人能从马鞍下悬挂的圆筒里,喷出鬼神般的焰火和声响,再加上他们冲锋时敲打的战鼓,让我军的战马在接战前就不得不临阵脱逃,而敌人也不追赶,先是凶残地将失去骑兵掩护的轻装步兵尽数屠杀,再配合他们的步兵推进战线,让我军骑兵无可奈何。
“如果说我拼尽了全力。只是将军队锤炼为共和国同时代的精锐,而李必达的军队可以说在这两三年内。已蜕变为超越时代的怪物了。也就是说,我个人是无法战胜时代的吗?”拉宾努斯喃喃自语。而后长吁口气,仰面躺倒了椅背上,沮丧无比的他,将目光盯到了旁边平脚餐几上的酒罐上,这东西在平日里就是个摆设,因为拉宾努斯向来是滴酒不沾的,但今天不同,他想要喝。
几杯葡萄酒下肚后,非但如传说里舒散疲劳,反倒让拉宾努斯的绝望和沮丧更加加深了,他揉着鼻子,发出了噜噜的声音,眼皮开始沉重起来,他觉得很累,已经不想在这一场又一场没有希望和尽头的抗争里继续清醒下去了,那样的痛苦只会越来越深。
“那就轰轰烈烈的战死好了,就像庞培在塔普苏斯战役前,对元老院所说的那样,像只鹰,一头真正的鹰,在电闪雷鸣之际,勇敢地撞上悬崖,粉身碎骨。”
第二天,拉宾努斯下令,将昨天战斗里杀死的李必达官兵的尸体,再度排在了瓦加城下,并下令手下将俘虏来的伤兵统统当着守城兵士的面,残忍杀害,有的钉上了十字架,有的用石块活活砸死,有的捆起来点火烧死。
惨叫声和咒骂声,全部传到了还在捍卫这座城市的希提乌斯党手中,所有人的手都死死抓着城垣,“不要有任何愤激和鲁莽的想法,拉宾努斯那家伙先前,就是喜欢杀害俘虏和昔日同伴的刽子手,是个混蛋,他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