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为此屡次违抗军令,所以一直在第六大队的低阶百夫长职位上原地踏步了七年(罗马军团的百夫长,首先都在第十大队履新,最后的最高归宿是第一大队首席资深百夫长)。
但乌泰瑞斯因为是军事护民官,在色克底流斯那里担任参谋的时间较长,说到第三联队的实际指挥者,还是海布里达。
所以,李必达选择了不动声色。
几日后,他披着个烂皮袄,在卡拉比郊外的一处长满秋草的山坡替联队放牧骡子和山羊,他很惊讶这些在他穿越前根本不会去触及的工作,经过短暂的适应期后,居然干得有声有色,正如古希腊荷西俄德的诗歌:“耕种季节一到,你必与奴仆一起下田,不分晴雨,勿论早晚。”这是宙斯或上帝强加在人类头上永恒的苦役,深藏在一代代人基因里的东西,现在在李必达的身体中觉醒了而已。
你问李必达为什么不逃跑?没有用的,因为第二天,他就被刺上了七军团奴隶特有的纹身,一排弯曲的葡萄藤刺青,只要带着这玩意儿,走到哪里都是囚笼,这种在二千年后青年男女觉得很酷的东西,却让李必达丧失了自由与权利。
日落时分,一队巡哨的兵士骑着马匹,神色紧张地疾驰而过,进入了军门里喊叫着,“请通告我方所有的弟兄,统帅路库拉斯,与十一军团,已经莅临卡拉比了!”
整个七军团的营地噪杂起来。
大约四十分钟后,李必达刚准备拉骡子回去,山坡上扬起了军号的音乐声,一阵准备夜宿的鸟儿被惊起盘旋,山道和树林挡住了李必达的视线,他只看到了(他之前的眼镜其实是平光眼镜)一只金色闪闪的老鹰,掠过一处处树冠,最后出现在他的视界里。
那是罗马军团的鹰旗,被一名披着熊皮斗篷的旗手擎着,走到了队伍的最前面,旗帜顶端的振翅的金鹰,一副傲然睥睨的姿态。旗手后面跟着一队吹奏的军号手,然后便是一名骑着白马,披着红色披风的将军,周围簇拥着手举“法西斯”束棒斧头的扈从。
这个将军大概便是路库拉斯了。
路库拉斯慢慢过去后,后面十一军团的官兵,以百人队为单位,列成纵队行军的队形,合着军号、笛子的节奏,踏步走着,百夫长的葡萄手杖上,刻着军团的番号“Ⅺ”,宛如一道卧在山岗上游行的巨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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